2017年度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咸阳湖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度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咸阳湖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咸阳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关于2017年度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咸阳湖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根据咸阳市水利局《关于2017年度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咸阳湖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咸水建管发[2018]7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省级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已落实。
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咸阳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咸阳市市区内。
建设规模:工程核定概算总投资约1280万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按照工程总体布置和施工进度等技术要求,该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
施工1标项:人行步道透水砖铺设6840㎡,鹅卵石生态渗沟3516m,沉砂池3处,护坦工程19.20m;大堤边坡绿化2350m,环池生态护岸1660m,沿河边坡绿化630m,湖心岛护岸333m,水生植物净化21811㎡,广场绿化1.31h㎡,排水系统绿化2350m。
施工2标项:水保文化导视系统:核心区形象牌1个、核心区简介牌1个、水保科普廊架2组、水保措施牌30个、水保口号标语30个、景观小品15个、指路牌20个、安全警示牌30个、树木牌200个。
监理标项:2017年度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咸阳湖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1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2标项投标人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标识的设计及制作内容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能力与建设项目施工力量,同时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企业进行投标。
施工1标项和监理标项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施工1标项及监理标项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施工2标项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类似项目业绩2项,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于2018年01月31日至2018年02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进行报名。2017年02月10日至2017年02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单位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项3000元/套,监理标项2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3月2
日上午9:00时,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咸阳市水利局网站》、《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及《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阳市
联系人:周科长电话:156*****666
代理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人:任先生电话:***-********转806
电子邮箱:sxthlh5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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