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村2016年市级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一都村2016年市级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2016年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1001交易平台:非交易中心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2018-02-01 17:00质疑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02-08 09:30












2018


01月
26日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8】招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2016年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已由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以融国土资[2018]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区地处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694.55亩(其中果园面积471.48亩);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2016年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等四大部分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9:3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6.4投标人登录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邮编:350305

电子邮件: /电话:139*****123

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监督部门名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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