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工程EPC三标段招标公告
公共设施工程EPC三标段招标公告
灵璧县公共设施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L1-GC*******-1
发布日期:2018年1月31日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公共安全设施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灵璧县公共设施工程EP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灵璧县公共设施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灵璧县公共设施工程EPC项目
2.招标人名称: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项目概况:灵璧县公共设施工程EPC项目,共分为三个组团,I组团主要包括灵璧县监管所(包括拘留所和看守所等配套工程)、灵璧县广播电视台技术楼建设项目、灵璧县档案馆建设项目、灵璧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暨老年大学建设项目。II组团主要包括灵城派出所迁建项目;III组团主要包括灵璧县闵庄垃圾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3.招标范围:灵璧县公共设施工程EPC项目包括各子项目的勘察、概念性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按照经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4.计划工期:
一标段:计划总工期(EPC)为540日历天,其中灵璧县广播电视台技术楼建设项目、灵璧县档案馆建设项目、灵璧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暨老年大学建设项目三个子项目从施工图图审合格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期均为150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总工期(EPC)为80日历天;
三标段:计划总工期(EPC)为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I组团;
二标段:II组团;
三标段:III组团。
注:由于项目工期紧迫、施工范围广、任务重,为了更好更快地实施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允许投两个及以上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6.质量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成果和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以及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验收标准,质量合格并同时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三标段:设计成果和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以及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验收标准,质量合格并同时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景观绿化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须符合《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5016-2015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业绩(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实施时对投标人的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要求较高: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准);
5.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承诺函:“项目总负责人在签订合同时无在建工程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签字确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8.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开标会;
9.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业绩(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4.本项目实施时对投标人的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要求较高: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准);
5.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承诺函:“项目总负责人在签订合同时无在建工程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签字确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8.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开标会;
9.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施工(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业绩(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公示网上截图;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③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4.本项目实施时对投标人的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要求较高: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准);
5.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承诺函:“项目总负责人在签订合同时无在建工程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签字确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8.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开标会;
9.授权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报名地点:
■灵璧县重点工程办公室(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侧50米)现场报名;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网上报名。
5.现场报名地点及递交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人的资质、业绩、审计报告等承诺、证明文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质、业绩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照所投标段向招标人提交包括公告中要求的1套所有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存档备查一式贰份,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面上须标明“投标报名资料”字样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新增报名”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企业为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ca,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7.招标文件价格: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0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重要说明: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成功办理U-KEY锁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
3.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拒收投标文件。
5.所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招标文件公布的指定账号。未从基本帐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账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6.所有投标人均需承诺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中标人应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通知的规定设立专户,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局长
电 话:139*****955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汪工
电 话:****-********、****-********、153*****875
2018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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