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局的公墓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墓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经济开发区新墩社区三组境内。

(3)工程规模:公墓维修,计划投资约2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要求工期:计划2009年3月开工,要求工期 15 日历天。

四、发包范围:公墓修缮、墓碑维修及改建3排焚纸炉。

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申请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

(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人员(含委托人至少3人)自2008年7月份至今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4)符合资格后审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潜在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八、请申请人于2009年4月 1 日8:30至2009年4月7 日下午4:00。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至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37号1-203,联系电话:****-******** 137*****915;邮箱:zbtb3209@sina.com)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后审不合格。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十一、公告网址:WWW.YCEDZ.COM WWW.YCZTB.GOV.CN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王海洋 联系人:黄秀霞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37*****915

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民政局 地址:毓龙东路37号1—203室

2009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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