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年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年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年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后、报送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公开征示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年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察尔汗盐湖区段柳格高速公路西侧,格尔木工业园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老卤泵站及前池、2#老卤泵站;提锂装置建设内容包括:吸附提锂塔区、合格液预处理(含热能回收)、纳滤反渗透、树脂除钙镁、除硼、蒸发浓缩等工艺单元;沉锂装置建设内容包括:纯碱溶液配置精制、反应沉锂(含洗涤干燥)、产品包装等工艺单元;吸附剂合成装置建设内容包括:吸附剂合成单元(含车间办公室、控制室、机柜间)等工艺单元。

配套建设的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主要有:天然气锅炉(含脱盐水站)、空压站、循环水站、冷冻水站、总变电所、机修及综合仓库、纯碱原料仓库、吸附剂原料库房、吸附剂库房、装置控制室(含机柜间)、装置化验中心(含研发中心)、生活、生产污水处理站、装置缓冲水站、消防加压水站、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全厂总图运输、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给排水、全厂供电、全厂电信、全厂消防、地中衡、门房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简述

1、施工期

(1)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设备安装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活动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噪声影响。这些噪声主要是由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在运转时产生的,如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建材运输等。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

由于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区,该地区是盐湖化工产业的重要工业区,周边只有元通钾肥一家企业,无特定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制》(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目前建筑工地的施工方式、施工水平,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前期的土石方阶段和末期配置公用设施(给排水管网、地下电缆管网等)建设两个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会大面积开挖,尤其是土石方阶段,大面积开挖会造成土质松散,地面表层均为浮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行驶以及在大风、天气干燥、少雨季节的气象条件下,场地将产生大量扬尘。

建设项目在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前期开挖的地面被建筑物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同时由于降雨和定期洒水以及施工机械的碾压,场地浮尘被硬化,其扬尘量将大大降低,影响范围减小。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以及管道清管和试压过程产生的废水。

施工人员施工期设临时防渗旱厕,其余的洗漱废水用于场地降尘;施工废水必须先经沉淀池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管道工程清管和试压一般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进行分段试压,可重复利用,试压用水重复利用率可达50%以上,本项目清洗试压水通过简易沉降后排入附近老卤排放渠。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场地施工主要是基础开挖和平整产生的弃方和各种废弃的建筑材料。

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填沟碾实处理。建筑施工产生的弃方、建筑垃圾一般无臭、无毒,其影响主要是在场地堆存时易产生二次扬尘,影响周边环境,因此在施工期必须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减少污染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位于察尔汗湖区,生态环境简单,自然条件极差,湖区地表全为盐壳,无动、植物,自然景观单一、荒凉。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对土地的占用。由于当地土地类型为沼泽盐土湿地和草甸盐土湿地。装置区域土层较疏松,含盐量很高,没有植物生长,部分地区形成了大面积的盐滩盐壳。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和三废治理措施,其产生的影响有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开挖土地平整压实后,本项目施工期占地影响随之消失。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来自废气影响来天然气锅炉房废气、自沉锂车间离心干燥机干燥含尘废气。

燃气锅炉房全年共计消耗天然气6000万m3,共产生烟气总量81755.4m3/a,主要污染物NO2138mg/Nm3,排放总量为112.3t/a。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2根20m高直径1.2m的排气筒直接排放,2根排气筒之间的距离为15m。

由于使用天然气,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

离心干燥机产生的碳酸锂产品颗粒物,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后收集,外排粉尘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管排放,排放浓度为22.8mg/Nm3,可以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废水影响来自提锂车间的老卤预处理废水、吸附提锂后的尾卤、合格液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吸附除镁产生的钙镁浓液、除硼产生的含硼废水、沉锂车间产生的沉锂母液和生活污水等。

根据《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优质碳酸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项目废水全部废水汇入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老卤排放渠,最终进入涩聂湖用于盐湖集团固液转化工程溶解固态钾。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新增装置地层结构属于盐湖周边盐渍粉土、粉质粘土带,地下水属于无法开采区,其地下水目前不具开采价值。工程区周围区域地下水属于湖积平原盐渍粉土粉质粘土松散岩类孔隙水,目前不具开采利用价值。且该区域粉质粘土地层的渗透性能很差,防渗性能好,废水排放产生的入渗量很少,对湖积平原盐渍粉土粉质粘土区孔隙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较轻。

因本项目加工工艺只对原料老卤中里进行分离和浓缩,并未引入其他污染成分,因此装置区在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纳滤除镁、高锂母液浓缩产生的废膜全部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暂存点,由青海盐湖海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置;吸附剂车间会产生少量的废弃包装袋及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他原辅料的废包装物进行识别后分类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减振基础、车间隔声等消减措施进行治理,经预测各声源在厂界处的噪声贡献值在44.1~56.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200m范围以内无声敏感目标分布,故其运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6)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风险源周围3km。根据风险识别及源项分析,确定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盐酸储罐泄漏中毒事故。本项目的风险值数量级为1.04×10-6,小于化工行业风险值,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洒水抑尘。

生活污水防治措施:新建生活营地防渗旱厕。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生活垃圾收集至现有垃圾暂存点后,由青海盐湖海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置;②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应予以回收,不能回收的土石可以铺路;③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跑、冒、滴、漏,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为生产过程废气影响来自沉锂车间离心干燥机干燥含尘废气、天然气锅炉房废气;废水影响来自提锂车间的老卤预处理废水、吸附提锂后的尾卤、合格液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吸附除镁产生的钙镁浓液、除硼产生的含硼废水、沉锂车间产生的沉锂母液和生活污水等;噪声影响来自压滤机、离心机、泵类、风机、生产装置等设备的运转;固废影响来自废膜、原辅材料废弃包装袋及容器、生活垃圾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环境风险事故影响来自氢氧化钠、盐酸等。在落实可研、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前提下,项目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为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经查,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中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26项“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经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批准,同意建设。

本项目用地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范围内,符合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察尔汗盐湖,但目前不在格尔木工业园规划范围内,但目前该项目用地已纳入正在调整的《格尔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范围内,带规划调整完成后,本项目将位于格尔木工业园范围内。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中“以盐湖化工为核心,融合冶金、石油天然气化工、新型煤化工等优势主导产业,延伸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的产业发展要求。

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的方式和场所

  公众可就项目建设方面的事宜与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张能,联系电话:188*****694);可就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事宜与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联系(联系人:马玉林,联系电话:****-*******),问讯或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拟建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不赞同的理由;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采取入户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始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10日结束。

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碳酸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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