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燕房线(主线)桥下空间绿化美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燕房线(主线)桥下空间绿化美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轨道交通燕房线(主线)桥下空间绿化美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燕房线(主线)桥下空间绿化美化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HCZB-2017-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苏庄东街7号
联系方式:高女士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轨道交通燕房线(主线)桥下空间(永久用地范围内)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投资:854.78万元,其中施工部分755.28万元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08日历天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其他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外地进京企业需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8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5.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31日 09:00至2018年0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苏庄东街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文件;
(6)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文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不是项目经理的需要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到场;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否则无效);
(10)外地进京企业需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审查合格后原件现场归还,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只有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五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另附说明。
请于2018年01月31日至2018年02月0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财务电话:常女士***-********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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