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_2018年节日灯灯具采购
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_2018年节日灯灯具采购
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_2018年节日灯灯具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_2018年节日灯灯具采购受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_2018年节日灯灯具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编号:TY-2018-ZFJTWZ001
二、采购条件:
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_2018年节日灯灯具采购,项目业主为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
三、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_2018年节日灯灯具采购。
2、计划捆绑编号:【经采】[2018]0002。
3、采购预算:24.64万元。
4、竞争性谈判范围:路灯杆景观灯笼。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
7、交货地点: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8、结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产品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5%,余款满一年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4、供应商须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并截图后打印加盖公司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机构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登记。(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获取时间: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26日,每日9:00至11:00,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001室
六、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提供邮寄,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9:3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0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嫩江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地址:嫩江县军民路356号
联系人:马静
电话:187*****73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001室
联系人:肖莉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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