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医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 QDGP********9XJ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采购执行通知书(启公采字2018[0030])中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技术参数、编号乘客电梯
机房小机房电梯
速度(M/S)≥1.0
载重量(KG)1600
电梯停站数5层5站
提升高度(米)自行勘察
台数1
井道尺寸(宽*深)自行勘察
轿厢尺寸(深*宽*高)自行勘察
轿厢开门尺寸(宽*高)自行勘察
厅门及门套304发纹不锈钢厅门、标准小门套
顶层高度自行勘察
底坑深度自行勘察
轿厢装饰三侧发纹不锈钢,轿厢后壁中间为镜面不锈钢,轿厢三面壁上设扶手。
轿门304不锈钢
不锈钢板厚度轿箱、轿门、厅门、门套304不锈钢板壁厚≥1.2mm
轿厢操作盘304发纹不锈钢面板。带楼层显示,方向显示,报警按钮,开关门,应急停电照明。
楼层召唤器厅外召唤为304发纹不锈钢面板,安装在墙体表面,面板坚固,且不易变形。带楼层显示,方向显示,并且带锁梯开关。
吊顶304不锈钢,带有LED灯。
视频电缆有
消防员紧急操作有
消防信号反馈有
迫降楼层一层
其它无障碍电梯
1.主要技术要求见附件四。
2.现场施工图的尺寸待成交供应商确认后,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满足土建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准确的资料进行调整。
3.各供应商必须自行踏勘现场。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供应商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是该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报价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为乘客电梯)。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级或省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
3、报价电梯的制造厂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4、供应商在南通地区应设有专门的维修服务机构或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在南通地区设立专门的维修服务机构,维修服务机构内设有备品、备件库以及固定的维保人员。
5、推荐品牌: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的MAXIEZ系列(上海);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的MCA系列(广州);东芝电梯(中国)的ELCOSMO系列(上海);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型号之列的,报价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型号,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http://58.221.168.60:90),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6.如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必须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原件),否则视为违约。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必须含下列费用,并一次性包定,以后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1)设备的成本、利润、关税、增值税、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设备的主机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等费用;货物的国内运输费、国际运输费及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指电梯交付使用前的一切保险费用;设备的安装(含安装监检费、验收检测费)、调试、检测(包括检验部门的代码费和监督检验费用)、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费用、货物的保管仓储费、场地租赁费、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发,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2)根据买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图纸,在安装过程中如需增加土建结构部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出,如逾期提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需增加其他工程(土建结构以外)内容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其费用卖方在投标时已经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卖方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启东市人民东路7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先生
固定电话:****-********
3.报价文件构成
(1)资质证明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A.报价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提供电梯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原件备查);
B.提供报价电梯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为乘客电梯)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C. 报价供应商具备的国家级或省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D. 报价电梯的制造厂商具有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E. 供应商在南通地区应设有专门的维修服务机构或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在南通地区设立专门的维修服务机构,维修服务机构内设有备品、备件库以及固定的维保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
(2) 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一)。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施工方案(格式自拟,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电梯设备配置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8年2月7日上午08:30--09:00密封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采购科****-********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9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收款单位:启东市财政局
(2)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
(3)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
(5)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询价公告中所列货物规格配置、参数要求均为最低要求,报价货物的规格配置、参数可根据各厂家实际情况调整,但不得低于最低要求。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为两年,自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准用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电梯因制造、安装质量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并赔偿买方损失。质保期内设备的主要部件(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轿厢门防夹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更换后,质保期应重新计算。在免费质保期内,电梯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4小时内负责修复。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所有报价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3.交货期:①接到采购人供货所发通知的90日内交货。②货到现场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取得准用证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4.交货、安装地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施工现场(具体地点根据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后结付货物价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6.约定事项:
(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2)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58.221.168.60:90/qdfront/)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格式详见(http://58.221.168.60:90/qdfront/)主页左侧“资料下载”栏目中“启东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http://58.221.168.60:90/qdfront/)主页左侧“资料下载”栏目中“启东市政府采购供需合同格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备案。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20%;提货前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6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准用标志和安装检验合格报告且向买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再付合同价的10%;余款在质保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八、交货方式:大包干(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采购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及本询价文件要求对电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须将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一同移交给采购单位)。
九、运输责任:货物运输途中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报价样表
一、报价汇总表
询价编号:QDGP********9XJ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品牌、型号报价(元)备注
1电梯台1

合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
1.报价表须按照以上格式填写。
2.报价表中必须填写符合要求的推荐品牌,不符合品牌要求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3.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必须含下列费用,并一次性包定,以后不再追加任何费用:(1)设备的成本、利润、关税、增值税、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设备的主机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等费用;货物的国内运输费、国际运输费及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指电梯交付使用前的一切保险费用;设备的安装(含安装监检费、验收检测费)、调试、检测(包括检验部门的代码费和监督检验费用)、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费用、货物的保管仓储费、场地租赁费、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发,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2)根据买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图纸,在安装过程中如需增加土建结构部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出,如逾期提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需增加其他工程(土建结构以外)内容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其费用卖方在投标时已经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卖方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费及安装过程中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费按合同价的1%计取,卖方在取得合同第一次付款后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若卖方延迟或拒付,则由买方有权暂停支付其合同价款。施工配合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管理、协调,专业工程施工的材料场内水平与垂直运输、场内二次搬运、厅门口护栏、已有的现场土建脚手架的利用,为配合电梯施工单位设置预埋件、开孔等所采取的必要配合和修补措施,提供仓库、施工场地、用水及用电接入口,质量评定资料汇总、申报工作等所有费用。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询价编号:QDGP********9XJ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电梯规格型号
数量(台)
设备费(元)
运输费(元)
安装调试费(元)
其它费用……
分类总价(元)
合计(元)小写:
大写:人民币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二:电梯设备配置明细样表
电梯设备配置明细表
询价编号:QDGP********9XJ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序号设备名称报价型号报价产品详细性能参数品牌数量参数是否符合询价公告要求参数
偏移说明
1
2
3
4
5
6
7
8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只是表式,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减行数;
2、上述序号应和询价公告中的设备清单表一致,性能参数必须和报价正规产品样本一致,应如实详细填写;
3、报价单位根据“货物需求表及技术要求”中的货物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要求对照所报价货物的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参数偏移情况说明。








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书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询价项目编号QDGP********9XJ的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有关投标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自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颁发准用证之日起开始计算,我方对所投电梯免费质保年。在此期间,电梯因制造、安装质量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我方将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并赔偿采购单位损失。质保期内的主要部件更换后,质保期应重新计算。免费质保期内我方对维修保养方式为: 。
2.在免费质保期内,电梯发生故障时,报价单位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4小时内负责修复,如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维修保养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形式,维修服务机构内设有备品、备件库以及固定的维保人员。
3.如我方所售产品(含安装)达不到质量要求,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按国标对产品退、换直至满足本询价公告要求,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作扣除处理。
4.如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提供图纸资料明细、质量承诺、使用寿命承诺、进口设备附证明资料。
5.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四:主要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1、设计文件中明确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2、其它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
二、本询价项目各供应商必须自行踏勘现场。
三、技术规格
三大件(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必须为原厂原品牌(注:原厂原品牌是指指定产地的品牌)。
1.控制系统:全电脑,全集选方式,双32位电脑处理,具备五方通话功能和接线位置;
2.拖动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VVVF),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3.门机驱动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VVVF);
4. 运行方式:单台控制,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四、电源要求
1.驱动部分:三相交流电源380V,50Hz(±7%压差保证运行正常);
2.照明部分:单相交流电源220V,50Hz(±7%压差保证运行正常);
五、整机配置
1.本次招标电梯设备要求整机为同一品牌,原厂原品牌产品,并且投标人应提供最新生产的合格产品,如涉及进口部件及装置须注明厂名、品牌、产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等,并提供相应出厂证明和进口海关单据、品质保证书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2.曳引机要求为原厂原品牌产品(必须明确报出曳引机型号规格、电机功率等技术参数),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3.门机系统要求为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VVVF);原厂原品牌产品;
4.控制柜要求为原厂原品牌产品;
5.门保护系统为光幕保护(不少于128束)
6.导轨全部采用实心钢制T型轨:导靴为滑动式;
7.传输光缆:高频15千赫,可偏差2-3%。
8.投标人应提供最新生产的合格产品,如涉及进口部件及装置须注明厂名、品牌、产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等,并提供出厂证明和进口海关单据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9. 钢丝绳:必须不仅具有良好的柔韧性和灵活性,而且具有减震降噪性能,同时使用寿命能达到8年以上;
六、轿厢设计
1.轿厢内壁:采用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毫米);
2.轿厢照明:暗藏式高效节能专用灯具,日光型照明(由投标人无偿提供两种以上可选方案或彩色样本,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自选);
3.通风设施:低噪音风机通风;
4.通讯设施:隐藏式对讲装置,具备五方通话功能,要求和保安控制室直接通话;(话机由制造厂家提供)
5.轿厢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毫米);
6.轿箱环境:隔音、防震、通风、启动平稳;
7.地坎:硬质铝合金;
8.地板:大理石拼花地面(提供3个以上方案,中标后供甲方无偿选择);
9.监控:提供电视监控接口(含管线)。
10. 轿厢三面配304发纹不锈钢扶手(具体安装时根据采购人要求)。
11.天花板吊顶为304不锈钢材质,并设有低噪音通风扇;
七、轿厢内操作盘
1.数字型楼层显示器(层站显示数字按招标人指定数字排列);
2.具有停靠层同数防破坏微触式楼层按钮;
3.层站及轿内上升与下降方向指示;
4.黄色紧急呼叫按钮(通至有人值守处);
5.开关门微触式按钮各一付,并以图形表示;
6.隐藏式对讲机一付;
7.中英文指示厂牌、用途、限乘人数、限载重量;
8.一个以钥匙操作的开关箱有停止开关、照明开关、风扇开关;
9.一体式轿厢操作面板,操作面板材质为发纹不锈钢;
10、按钮材质为发纹不锈钢。
八、各楼层梯厅入口
1.厅门材质:均为304发纹不锈钢
2.门套形式:均为304发纹不锈钢标准小门套
3.厅外召唤:一体式,面板为发纹不锈钢,安装在门套右侧;按钮为发纹不锈钢材质。具有召唤按钮、方向指示、数字层站显示器(层站显示数字按招标人指定数字排列);按钮为防破坏微动材质。
4.地坎:硬质铝合金。
九、功能要求
序号功能名称功能说明备注
1全集选控制对于已登记的所有轿厢和厅门呼梯,电梯依层站到达次序,依次响应。电梯运行方向由登记的第一个轿厢或厅门呼梯指令决定。
2设置独立的开、关门时间可以调整开、关门速度及时间,提高电梯运行效率。
3轿厢电子称重装置用于测量轿厢重量,使一个合适的起动力矩作用于电机。
4满载不停梯当轿厢达到满载负荷时,电梯不再接受厅门呼梯而直驶目的层站,以提高运行效率。
5再平层功能通过再平层,提高平层精度。
6反向召唤取消同电梯当前运行方向相反的轿厢呼梯不能登记。
7关门时间保护当电梯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正常关闭时,该功能将自动熄方向指示灯,清除轿厢呼梯和重新登记大厅呼梯。在尝试3次还不能关门时,则门将保持打开状态,然后每两分钟再次试关一次。
8开门时间保护当电梯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正常开门时,该功能将自动熄方向指示灯,清除轿厢呼梯和重新登记大厅呼梯。轿厢将移动至三个不同的楼层以试图将门打开,如果门还不能完全打开,则电梯将停止运行,门关闭。
9厅呼梯切除开关该功能只能响应轿厢呼梯,不能响应厅门呼梯,当所有轿厢呼梯被应答后,电梯将停靠在最后的服务楼层,打开门。
10轿厢呼梯切除开关该功能只能响应厅门呼梯,不能登记轿厢呼梯。
11错误操作取消当按错楼层,可以双击按钮进行取消
12自动返回指定楼层当轿厢在设定的时间内无轿厢或厅呼梯信号时,电梯将自动返回指定楼层,停梯。
13轿厢警铃当乘客按轿厢操纵盘上的报警按钮时,置于轿厢顶部的报警铃响起。
14厅位置和方向指示器包括显示器和厅门上下指示。
15五方对讲轿厢、机房和监控中心之间的一个对讲系统。可实现乘客、机房和监控室人员的通话。
16照明及风扇开关控制(自动)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呼梯信号,风扇和照明自动关闭,节省能源。
17开门保持按钮按下此按钮,电梯门将在可调整的时间内保持开门状态。
18应急灯及电池当正常的照明电源中断时,将自动切换到自动充电的应急电源,保持轿厢内的最低照明。
19火警返回基站当发生火警时,电梯将直驶返回到设定的楼层后停梯。
20消防员服务当发生火灾时,电梯将直驶返回到设定的楼层后停梯,只允许被授权人操作电梯。仅消防电梯
21光幕保护红外线光幕门保护装置。当打开和关闭时,探测进出的乘客和物体,防止夹持。
22超载不启动(含警示灯和蜂鸣器)当轿厢负荷超过额定值时,轿厢内地额蜂鸣器发出声音,超载指示灯亮,电梯仍停留在该层,电梯门打开。
23防捣乱操作当轿厢中乘客重量不超过80公斤,且有四个以上的按钮被登记,则所有的轿厢登记都会自动取消,以防止恶作剧,而后需重新选层。
24强迫关门如果电梯门保持开门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强制功能工作,蜂鸣器发声,门开始以缓慢的速度关闭。
25视频电缆轿厢到机房预留一根供智能化公司连接视频摄像监控。
26消防信号反馈控制柜有消防信号反馈接口。
27无障碍功能1、轿厢侧壁残疾人操作箱;2、轿内语音报站;3、轿厢三壁扶手;4、外召唤及残疾人操作箱配置盲文按钮;5、轿厢后壁镜面不锈钢。

十、电梯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规范
1.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2.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
3.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4.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5.GB7025-2008《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及尺寸》
6.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GB8903-2005《电梯应钢丝》
8.GB/T13435-1992《电梯曳引机》
9.GB/T12974-2012《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10.GB/T27903-2011《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11.江苏省防火部门的条例及相关的中国国家防火规则
12.其他各项有关标准。
十一、技术方案要求
1、工作计划
为保证投标人理解本工程和其作业范围,应按以下格式提供一份初步工作计划。该作业计划在经业主方审核批准后,应视为承包商执行其作业范围的基础。提交的工作计划:
(1)施工方案说明
在这一部分,为充分说明其施工方案,投标人需在此部分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以下各部分:
启动、施工、后勤、施工方法、项目控制系统、同时需说明贵方应用于以下范围控制的各个系统:进度控制、成本控制、文档控制。
(2)进度和进度计划
投标人应按其审批通过的工作进度计划来计划,组织和执行作业,记录和汇报实际的作业情况和进度,并在每个进度汇报期的未尾说明其如何完成剩余作业。
承包商技术方案中的进度应包括以下方面:总进度、详细的图形表、人力需求预测等。
2、安全、健康、保障和环境控制
该项目的安全策略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维护高标准的环境,并保证项目人员以高度的健康和安全观念,运用适当的环境控制程序进行作业。
3、电梯验收标准要求:
(1)应不低于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生产厂提供的出厂、安装、验收标准。双方协定高于标准要求的地方按双方协定执行。
(2)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详细出厂质量检验标准、质量证明、出厂合格证、验收手册、安装调试报告及检测数据。
4、供电系统
(1)TN-S系统(三相五线制),在整个系统中,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2)保护线(地线)的接地电阻值:≤4欧姆
(3)交流380伏3相50赫(五线)
(4)220伏单相50赫(三线)
(5)电梯在供电电压波动≤±7%及供电频率波动≤±3%时仍能正常工作。
(6)电梯的使用频率要求:允许起、制动循环次数200次/小时。
5、中标人应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和文件:(须中文或英文对照)
(1)GB7588-2003中所要求的技术文件。
(2)GB10060-2011所要求的资料和文件。
(3)以中文版为准的一切文件资料和图纸资料等一式三套。
(4)原产地证明、质量证明和报关单(或商检证明)等(若为进口产品)。
6、针对下述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本次投标产品可达到的实际值:
(1)所有马达功率:
(2)节能性:满足国标要求。
(3)故障率:满足国标要求。
(4)噪声基准值:≦国标。
(5)运行中轿厢内噪声基准值≦国标。
(6)开关门过程噪声基准值≦国标。
(7)平层准确度基准值≦国标。
(8)起、制动及额定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感觉,运行曲线应平滑,运行效率高;直接停靠,零速制动。
(9)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的间隔时基准值符合国标要求。
(10)开门动作不能迟于电梯平层制动的瞬间符合国标要求。
(11)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基准值符合国标要求。
(12)任何载荷下实际运行速度与合同额定运行速度的偏差值符合国标要求。
(13)电磁兼容性应符合国标要求。
(14)门运行效率符合国标要求。
十二、安装调试培训(计入投标总价)
1、招标人负责以下内容:
(1)提供零部件工具场地;
(2)土建填洞、装饰等工作;
(3)安装调试用电源(安装验收必须正式电源到位);
(4)电梯用配电箱;
(5)提供各楼层水平装饰层面基准线及厅门口装修尺寸;
(6)预留召唤盒及方向指示器土建预留孔洞(签订合同后,由投标人提供尺寸)。
2、上述招标人以外的其余所有工作皆由投标人负责,即“交钥匙工程”(即投标人负责生产、运输、安装、测试、验收、培训、安全保护等工作)。给出电梯总的安装工期表,以附件形式单独报出。投标人应尽量利用原有的留洞。
3、免费为招标人的操作维护人员提供现场培训,使受训人员至少达到以下水平:掌握电梯的一般运行原理、使用方法、紧急救援及日常维护等常用技能。
4、中标单位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电梯安装竣工验收资料,资料数量不少于5份。
十三、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电梯最终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双方代表签字,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使用合格证并交付使用后,应提供2年的质量保证期。实际的质保时间以投标人的承诺为准,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颁发准用证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内容包括:(中标人投标承诺优于下列条款的则按中标人承诺内容执行)
1、每月提供两次定期保养。
2、24小时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日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
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立即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
4、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为不大于4小时;如果需要更换曳引机之类的笨重部件,其维修时间允许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基准值48小时。修复时间从接到故障通知起计算,包括提供备件时间。
十四、其他要求
1、承诺保证备件的供应,接到定单后不迟于7日到货。
2、投标人必须注明所提供产品的系列、型号,并须提供对应系列、型号产品的样本或说明材料,内容包括技术特点、性能指标、电梯功能解释表、土建尺寸要求。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关键部件、系统的型号、基本构造、技术特点及性能指标:(1)曳引机;(2)控制系统(包括逻辑控制系统、驱动控制系统);(3)门机系统。
4、投标人所提供的操作盘、按钮、厅外召唤盒、轿内及厅外数字楼层显示器、方向灯、到站钟、门框、吊顶、地板、残疾人扶手等乘梯人可见部件必须有相应的型号(或编号)、彩色图片。
5、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样本、配件价格表、随机文件等均应中文或中外文对照版本。
6、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与招标文件中如有偏差,都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若未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或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本章的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7、每部电梯设备费和安装费(含调试、培训、验收、监检)需单独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8、电梯零部件如为进口部件,则须经由发包人委托的有关商检部门开箱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9、本章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章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十五、电梯安装工程实施要求
1. 电梯的安装必须是由卖方自己的专业安装队或具有授权的代理商安装本设备(具备中国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资质,且必须具备相关部门备案),由卖方直接进行安装的全过程管理。卖方应承担设备安装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2. 本次电梯招标的投标价格已包含各楼层地坎支承角铁的材料和安装费用及电梯井道内的脚手架的费用。
3. 货物(电梯)到达目的地至电梯安装完成交付使用前由卖方负责妥善保管。
4. 电梯井道内的脚手架必须由卖方委托具有有效上岗证的架子工使用合格的钢管材料搭设。
5. 现场已施工完成的混凝土结构楼层门口边的消防开关留孔和楼层显示器及呼梯按钮留孔已按电梯布置图要求预留。若预留孔洞偏小或不适合使用又或者要增加其他孔洞的,由土建方负责修改合格。
6. 卖方在电梯安装前应向买方提供专业安装队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电梯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原件)进行报审,经买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安装施工。
7. 卖方的专业安装队伍进场施工时要成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构架,要配备一名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间要做好各楼层电梯门口临边的安全防护。
8. 卖方在现场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解决,若需要使用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的,由卖方与其协商,费用由卖方支付。
9. 卖方在电梯安装过程中若损坏本工程其他施工单位的建筑产品,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卖方要照价赔偿。
10. 卖方要按要求给买方提供完整的装订成册的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的电梯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编写资料要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本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
11. 卖方在施工过程中要自觉接受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和买方对其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十六、其他要求
1. 合同签订并在合同生效日后的五天内卖方将满足土建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准确的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买方,并承担因提交错误资料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
2.提交整个电梯安装工程计划进度(经买方核准后实施)。
3.电梯使用和日常维护培训资料。
4.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的施工图(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图纸须得到买方批准才可用于工程实施。如在实施中有必要修改,需经买方批准)。
5.随机提供资料
① 文件目录
② 装箱清单
③ 主要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产地证明
④ 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机械图纸
⑤ 电梯使用维修说明书、操作说明书
⑥ 电梯安装调试说明书
⑦ 安装图册
6、在买方配合下,卖方应负责对设备现场调试及有关服务,调试中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7、卖方必须承诺:保修期限、维修保养方式和费用。
8、卖方必须承诺,电梯发生故障,接到买方通知后,承诺多少时间内到达现场。承诺提供维修的机构名称、地址、联系形式。
9、卖言应承诺:提供图纸资料明细、质量承诺、使用寿命承诺、进口设备附证明资料。
10、卖方所提供的电梯免保期满后,买方人有权选择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有资质取得条例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买方无论作何种选择,卖方都应无条件地保证提供维修所需配件和技术帮助,且所提供的配件价格必须是优惠价。
11、卖方应明确承诺所售产品(含安装)达不到质量要求所承担的责任。


















附件五:合同条款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买方(全称):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卖方(全称):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所需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以QD2018询价公告在国内 询价采购。经评标小组评定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报价文件
(3)本合同一般条款
(4)本合同特殊条款
(5)询价文件
2、本合同货物和数量:施工图及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3、合同总价
3.1 本合同总价为 圆人民币(¥:)。
3.2分项价格: 。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20%;发货前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6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取得准用标证且向买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再付合同价的10%;余款在质保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后结付货物价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5.1交货时间:①接到采购人供货所发通知的90日内交货。②货到现场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取得准用证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5.2交货地点: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现场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盖章)卖 方: (盖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二、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办理验收手续等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格和标准
2.1 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应与卖方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的规格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制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相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货物清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4.3包装箱应有明显的货物名称、包装编号等标记。
5.货物运输与交付时间、交货方式
5.1卖方负责运输及卸货,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
5.2货物装运后由卖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5.3卖方在发货后24小时内,应将货物件数、总重量、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5.4交付时间是指所有货物运达买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取得国家法定部门验收合格证的日期。
5.5卖方提交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要求,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货物的检验和验收
6.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6.2货物全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中标供应商、商检局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6.3卖方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应具备原产地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供买方查验。
6.4对货物验收时,除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备品备件及维修工具外,卖方还应保证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及使用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5买方如认为必要,可请有关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或对卖方认为买方组织的检验有异议而请有关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
6.6买方的任何检验均不代替卖方的质量保证和减轻卖方的责任。
7.安装施工调试
7.1安装施工期间买方责任:
(1)提供电梯安装施工期间的水、电源。
(2)提供机房内永久主电源开关箱。
(3)电梯设备未经合法验收合格,不得擅自使用。
(4)对卖方的整个安装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7.2安装施工调试期间卖方责任:
(1)对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货物负责看护保管。
(2)负责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及调试、试运行。
(3)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4)主动配合买方工作,出席由买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
(5)主动和土建总承包单位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6)卖方在拟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安装条件,向买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
(7)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接受买方的监督管理。
(8)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由于卖方造成的事故、责任损失由卖方负责。
(9)卖方安装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
(10)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质量评定表和安装记录。
(11)保证通过法定部门组织的检测验收。
(12)主动配合买方做好整个工程的移交手续。
(13) 卖方在正常安装期内,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14)卖方在安装开工前向当地质监部门申报电梯安装告知书,并承担相应费用。
(15)卖方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梯的安装调试及为安装调试服务的附属工程施工,施工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工具均为卖方负责。(含电梯设备起吊、符合安装标准要求的脚手架和辅助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的井道永久照明、符合现场安全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合格的底坑爬梯和机房高台爬梯及永久性护栏、调试用临时电缆等)。
8.伴随服务
8.1卖方应按照不低于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8.2除第7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卖方应每个月对所提供货物实施定期巡检、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负责对买方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按卖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进行免费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项目总验收
9.1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完毕后,经买方初验后,再由卖方向相关法定主管部门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将设备相关验收合格证明交予买方,验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9.2产品或安装验收不合格,卖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产品更换到位或重新进行安装施工,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付延误处理。
9.3质量保证期内,买方如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应保留现场,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部件;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或更换到位,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质量保证
10.1卖方所提供电梯设备的制造与安装必须符合我国GB7588、GBl0058~10060等与电梯相关的最新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卖方投标文件中列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功能要求。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电梯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由卖方负全部责任。
10.2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新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制造厂家或卖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0.3根据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如下的索赔。
11.索赔
11.1买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1.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1.2.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币种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1.2.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按买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11.2.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以及由此衍生一切费用和风险。
11.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4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2.卖方交付延误
12.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完成整个工程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符合合同第14条规定的除外)。
12.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付,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使用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期限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将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允许延长交货时间,同时保留按第12.2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3.误期赔偿
13.1除合同第14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天误期货物和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所有货物交付使用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和服务费用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4.不可抗力
14.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2条、13条和1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买方、卖方商定的事件。
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并出具事件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税费
1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卖方负担。
16.履约保证金
16.1卖方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卖方应向买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待电梯安装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通过并且拿到合格证后一个月内退返。卖方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16.2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7.争议解决方式
17.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违约终止合同
18.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定期对卖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
18.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和提供服务;
18.1.2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18.1.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其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由其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破产终止合同
19.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0.转让
20.1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买方有权中止合同。
21.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合同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1.2本合同一式八份,以中文书写,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买方执四份,卖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买方、卖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合同有效期
22.1本合同有效期以双方约定为准。
22.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三、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 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1. 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施工现场
5、交货方式
5.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由买方、卖方、监理方、施工总承包方等共同在现场交货并书面确认。
10、质量保证:按一般条款第10条执行。
10. 2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3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4质保期为两年,自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准用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电梯因制造、安装质量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并赔偿买方损失。质保期内设备的主要部件(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轿厢门防夹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更换后,质保期应重新计算。在免费质保期内,电梯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4小时内负责修复。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所有报价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11、索赔:
11. 3索赔通知期限:14天。
13、误期赔偿:赔偿费按每天误期货物和服务费用的0.5%计收。
14、不可抗力:
14. 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7天内。
1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时间:成交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
16、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20%;提货前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6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准用标志和安装检验合格报告且向买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再付合同价的10%;余款在质保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后结付货物价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17、补充条款:
(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程总价应包含电梯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一切费用。所有货物符合招标文件的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且满足货物的正常使用,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未列的,但投标方认为为了实用性有必要增加的,计入投标报价当中,最终结算不作调整。
(2)卖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合格的全新现货并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合格产品。
(3)卖方必须负责该电梯的运输,并负责安装、调试、检测合格后交付使用。卖方要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规定提供售后保修、保养服务,保修期以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4)卖方应负责设备的整个安装工作,并支付配合费用,以及为完成合格安装所需的设备与装置等(包含电梯门口采用钢牛腿的费用)。
(5)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如对已完工的构筑物、设备本身及其部件造成损坏,均应由卖方立即进行修理、更换,直到买方满意为止,且费用由卖方负责。
(6)根据买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图纸,在安装过程中如需增加土建结构部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出,如逾期提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需增加其他工程(土建结构以外)内容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其费用卖方在投标时已经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卖方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因电梯安装原因影响土建工程延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罚2000元。
(8)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内容包括:
①每月提供两次定期保养。
②24小时应急服务,不收取附加费用。
③接到故障通知后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4小时内负责修复。
④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为不大于4小时;如果需要更换曳引机之类的笨重部件,其维修时间允许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基准值48小时。修复时间从卖方接到故障通知起计算,包括提供备件时间。
(9)卖方必须接受业主、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10)卖方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订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

附件六:

启东市政府采购货物质量检测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盖章)
政府采购项目内容
委托单位参与检测
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完成时间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联系人中标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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