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县区推广实施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县区推广实施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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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县区推广实施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县区推广实施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县区推广实施项目 2、采购内容: A包(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实施及一体化系统改造): (1)对涉及项目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2)涉及服务的模块包括:一体化系统的电子支付改造及实施服务;电子凭证库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的实施部署及服务。 (3)交付资料:系统培训手册以及使用手册。 (4)系统实施范围:为昆明市所辖14个县区及6个开发区提供一体化系统的电子支付改造及实施服务、电子凭证库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的实施及相关培训服务、负责完成电子凭证库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的部署及测试工作,达到省厅上线要求;负责各县区及开发区实施方案和项目中遇见问题的咨询服务。 (5)服务方式: 在服务期内提供全天候技术支持。服务方式采用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远程服务无法解决的问题即派遣实施工程师到现场处理,保证自接到用户通知起八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6)数据维护:根据用户提供的问题说明,进行错误分析、制定解决方案。 (7)运维服务:自系统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为免费维护期。 B包(人行前置系统实施): (1)财政支出无纸化国库前置系统现场集成部署 1)协助开通总行TIPS测试环境。 2)现场安装部署无纸化前置系统客户端程序; 3)现场配合、指导人行部署测试环境、生产环境、备用环境。 (2)联调测试 1)现场参与维护系统参数,并验证参数的正确性。 2)现场参与与电子凭证库间接口联调测试,排查、定为和解决测试问题。 3)现场参与排查、定位和解决涉及TIPS、TCBS的测试问题。 4)现场参与财政系统业务联调测试。 5)配合财政准备支付系统资金报文,以完成完整业务流程测试。 (3)系统培训 1)现场培训。 (4)远程技术支持市本级财政系统无纸化改造。 (5)无纸化前置系统上线切换,系统更新(包括BUG的解决和统一变更需求所导致的系统升级) 1)远程支持。 2)远程支持无法解决的应提供现场支持。 (6)系统上线后 1)由实施公司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提供远程支持。 2)远程支持无法解决的由实施公司提供现场支持。 3、项目经费预算为:377.2万元(A包270万元,B包107.2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申请的原因 根据2017年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38号)的文件精神——“在2018年底前,条件具备的地区应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纵向到底”,结合云南省财政厅的工作计划安排及《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县(市、区)第二阶段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财库〔2017〕83号)文的要求,昆明市将启动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2、理由及相关说明 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项目主要涉及财政一体化系统电子化升级实施服务、电子凭证库及电子印章系统实施服务(含印章产品授权,包括财政端和人行端)。根据财政部和省厅的文件精神,对于本项目实施服务工作,有要求如下: (1)根据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时要充分利用省级和州(市)已有建设成果,遵循州(市)集中部署(物理托管省厅)、分区划管理的模式开展县(区)改革工作,最大限度地利用已部署的软硬件设备和数据,避免重复建设、减低建设成本。 (2)本项目要按照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开展建设工作,严格遵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的各项业务及技术规范,避免“一地一模式”。所使用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国家安全部门的资质认证,且软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中得到充分认证。 (3)本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在保障安全性、高可靠性的同时逐步实现财政业务办理全流程的无纸化和电子化,因此需要认真梳理业务需求,在满足现有业务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公务卡、工资统发、财政专户等相关业务电子化管理的需求,统筹规划业务需求。 综合上述要求,需要由熟悉昆明市财政业务,并具备省、州(市)、县(区)财政一体化系统及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实施经验的公司来承建本项目,才能及时响应对系统的开发、实施服务等需求。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A包: 供货商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 B包: 供应商名称: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5号楼1单元22层1号 四、专家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五、专家论证意见: A包: 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在昆明市20个县(区)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项目上线,为第二结算推广建设,依据云财科【2016】16号文通知,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对云南省财政厅电子支付州(市)推广实施项目。根据云财库【2017】83号文通知决定深入推广我省县(市、区)第二阶段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推广实施工作。本项目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这符合云财采【2014】2号文第二条第(九)款的要求,建设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建设。在经费预算中,参照了省内有关地州项目中标建设情况,其预算合理。 B包: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人行端前置系统集成及现场实施、测试、上线后提供现场、远程运维保障、在昆明市20个县(区)进行部署、应用,依据云财科【2016】16号文通知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对云南省财政厅电子支付州(市)推广实施项目。根据云财库【2017】83号文通知决定深入推进我省县(市、区)第二阶段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推广实施工作。本项目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这符合云财采【2014】2号文第二条第(九)款的要求,建设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建设。在经费预算中,参照了已在省内有关项目中标建设情况,其预算合理。 六、公示的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昆明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中心3号楼2楼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昆明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 单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中心3号楼2楼 联系电话:****-******** 2018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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