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招标公告
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县人民医院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DZB(2018)0016
三、采购人名称:富县人民医院
地址:富县
电话:180*****0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242000.00元
采购内容:尿液成分分析仪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携带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产品检验报告;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资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红色鲜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1日止,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室(南桥高家花园明珠海鲜楼上);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6:00
2、谈判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6:00
3、谈判地点:延安市友泰大厦1505室 (南桥高家花园明珠海鲜楼上)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丽
联系方式:****-******* 151*****76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延安宝塔支行营业部
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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