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顺德医院液态医用氧供应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拟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顺德医院确定液态医用氧定点供应商1家。
三、项目编号:********-01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吨(¥1500.00元/吨)。
五、投标人报价须知:
1、液氧要求:浓度不少于99.5%,符合中国药典质量标准。
2、需求量:年使用量
六、供应商投标资格及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须具有有效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药监局颁发的医用液氧药品GMP证书;
4、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须具有有效的药品再注册批件及相关制造,利用,服务等资质;
7、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提供项目报价表。
9、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企业业绩;
10、投标书密封,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12、标书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七、投标有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2017年11月24日下午5:00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10点3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顺德医院行政办公室2号会议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八、评标
我院总务科将组织人员对供应商递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进行公示。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顺德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医院)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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