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电子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电子信息设备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谈判文件编号:SZJY-2009-T-002
:
受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电子信息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销售商)参与竞争,以期采购到合格的商品。
一、成交原则:
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基础上,符合采购要求,质量与服务层次相同的情况下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成交,如质量与服务层次存在差异,由谈判小组通过对除价格以外的因素综合打分,将价格得分和谈判小组综合评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即为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实训台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台 24
2 数字信号处理与通信应用试验箱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套 24
3 多功能EDA实验箱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 套 24
4 高频电器试验仪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 台 24
注: 1、各响应单位可在投标前至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得安装现场的准确资料。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三、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 响应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作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且响应单位通过ISO9001:2000体系认证;
2. 响应单位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 响应单位所投的所有设备均须为品牌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其产品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 响应单位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
5. 响应单位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颁发的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证书及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上述资质要求须在报名登记时出示相关资质文件原件(若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则提供原件备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1.响应报价表中的序号、名称内容必须与本通知(第二项)采购内容中的序号、名称相一致,不得任意增减报价项目(所有费用计算到既定项目中)。如果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更详细的报价可作为附件提供,但只能在既定项目的报价下再列分项价格。报价包括所供货物的货价,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伴随服务费用,供货中的运输费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费用和国家税收及企业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2.供应商应对上述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供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4. 免费质量保质期5年,响应人或其委托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并予以解决。其它按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5.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7.响应单位在参加谈判时须向我公司提交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该保证金必须在谈判规定的开始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号,拒收现金。收款单位名称: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5,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三香支行,在备注内必须填列谈判文件编号:SZJY-2009-T-002。该保证金届时按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8.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0.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9.成交供应商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向采购方交纳成交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此外,合同必须经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五、响应文件组成:
1.提供谈判声明书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销售单位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响应报价表,须提供每一项设备明细单价和总价,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6.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7.产品介绍。
8.辅材清单等说明。
9.响应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组成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谈判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
六、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本邀请函、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承诺等相关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1.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成交总价执行。
(2)付款步骤:合同生效后货物全部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其余的10%一年内付清。
2.质量与检验:
(1)验收标准:按本谈判文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需接受甲方在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3.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合同签定后7天内,逾期交付的,取消成交单位的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2)运输及到货地点: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指定地点。
4.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安装及调试。
(2)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如邀请乙方提供非质量问题的其它技术服务,其费用另订。
5.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调试,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就延期偿还违约金,具体按合同的总价款每日0.04%支付,最高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延期时间超过2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2)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最高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甲方非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应双倍返回履约保证金,乙方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3)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乙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4)如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相关材质、质量未达到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6.合同生效及其它:
(1)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并同时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此外,合同必须经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七、竞争性谈判程序
1.重申本次采购的成交原则和有关事项的具体要求。
2.参加响应单位的代表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3.审查响应文件(不能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本次响应无效)。
4.按抽签顺序逐个进行价格、商务、售后服务等条款商讨,并由供应商最后确定第二次报价(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共有二次报价的机会,超财政预算的报价根据政府采购法为无效报价)。
5. 供应商应在充分考虑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在第二次报价表上(自带、自制、盖好章)分别填写单价和总价。如发现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根据成交原则宣布成交单位及成交价格。
八、有关事项
1.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4月8日-4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来我公司或来电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和图纸地点:苏州市人民路383号泰华商务楼806室。
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
2.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4月14日上午9:30时。
3.谈判时间:响应单位自带谈判文件和我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于2009年4月14日上午9:30时之前到达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上午9:30时准时谈判,逾时做自动放弃。
九、联系方式
1、本公司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83号人民桥北堍西二路泰华商务楼806室。
2、联系人:陈红婷 联系电话:********137*****576 传真:********
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4月8日

szjy-2009-t-002.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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