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安置回迁楼6#楼工程招标公告
棚户区安置回迁楼6#楼工程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黑河市东部棚户区安置回迁楼6#楼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集采9003号
黑龙江省黑河市东部棚户区安置回迁楼6#楼工程项目,已由黑河市发改委批准,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建设单位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黑河市龙江路与龙科街交汇处的西南侧。总建筑面积为14,856.19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69.90 m2,一、二层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为2,210.80 m2,住宅建筑面积11,875.49㎡。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十七层。建筑高度为53.50m。层高:地下室层高为5.10m;一层层高为3.90m, 二层层高为3.90m;三至十七层每层层高均为3.0m。各层主要功能:地下室战时为常六级人防物资库,平时为排烟机房,加压机房,生活水箱间,加压泵房,配电室,消防水池,送风机房,消防泵房,戊类库房,一层为商业服务网点,卫生间,住宅门厅,消防控制室,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卫生间;三至十七层均为住宅。建筑结构形式为短肢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类别为三类,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1.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2工程总计划投资3,100万元人民币。
1.3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30日;工期:59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均可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被允许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于2009年4月13日至4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从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黑龙江省黑河市东部棚户区安置回迁楼6#楼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9年4月20日9时00分以前送至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10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9年4月21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8.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可电话咨询本公告未尽事宜。
招 标 人: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6楼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邮政编码:164300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电话:****-******* 139*****758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斌 联系人: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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