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公安交管执法暂扣车辆停车场租用项目招标公告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大石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对大石桥市公安交管执法暂扣车辆停车场租用项目(ykfm2018-C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购买租赁及管理服务,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1.(1)大石桥市公安交管执法暂扣车辆停车场租用及管理服务
本次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采购预算:
*******.00元/年度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合格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2)投标人现具备可供停车总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车辆存放库房300平方米以上、位于市区环路两侧200米以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或土地(房屋)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在三年及以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至少自有4辆牵引车(清障车)且具有相应行车执照;
4)近2年具备类似项目(停车场)实施及管理能力;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或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或土地(房屋)租赁合同、停车场现状说明、管理能力证明、行车执照、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8.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租赁合同的投标人同时提供租赁土地或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产权人公章)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分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大石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大石桥市三山路
联 系 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金融服务中心道口北行450米)
项目联系人:李应霄
联系电话: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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