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余信贵大道(月湖段)工程项目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部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答疑澄清1
鹰潭市余信贵大道(月湖段)工程项目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部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答疑澄清1
鹰潭市余信贵大道(月湖段)工程项目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部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答疑澄清1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综合素质等-施工质量荣誉(8分):投标人(施工方)近五年(2013年-2017年)内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每1项加0.5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不含参建奖)。投标人(施工方)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良工程奖,每1项加0.2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评审依据:凭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计分,最多16个证书参与计分。本评标办法要求必须获得16个鲁班奖才能得满分8分。该评标办法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十八条;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严重违反了【赣建招〔2017〕1 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第二十四条;严重违反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故建议不限制获奖个数,获奖类型应注明为市政工程或者综合管廊工程才为有效得分。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是由住建部颁发的奖项,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内承包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工程,涵盖公共建筑工程,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住宅工程和市政、园林工程各行业,为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省优质工程为全国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特别行政区内颁发的奖项。这两种奖项涵盖了所有的建筑行业及行政区域。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综合素质等-财务能力(3.5分):投标人(施工方)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含)亿元,得0.5分;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注册资本金每增加10亿元(即10+10=20亿元,以下类推),加0.5分(不足10亿元不计分),本项满分3.5分。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施工方)企业2016年财务报表实缴资本为准,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本评标办法要求必须注册资本金(财务报表实缴资本)达70亿元才能的满分3.5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等于公司净资产,并不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经营能力,且国家对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也已取消对资本金的要求。因此,以注册本金要求作为加分条件,构成限制行为、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十八条;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严重违反了赣建招〔2017〕1 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严重违反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故建议取消该项评分。
回复:详见评标办法。
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体现了企业的综合实力。招标公告不对该条准入门槛作强制要求,为优选潜在投标人,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设置。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综合素质等-战略合作(2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或鹰潭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施工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下属独立法人公司,得2分。评审依据:框架协议原件(若是其唯一授权的下属单位还需提供唯一授权书原件)。该该评标办法存在区域性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八条;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严重违反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故建议取消该项评分。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综合素质等-设计企业服务及时性(2分):投标人(设计方)为注册地在江西省的或省外企业在江西省注册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数量在50人(含)以下的得0.5分;技术人员数量在50-100人(含)之间的得1分;技术人员数量在100人以上的得2分。评审依据:技术人员以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江西省内缴纳的公告之日前6个月连续社保证明为准;注册所在地在江西省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该评标办法存在区域性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同时严重违反了【赣建办〔2017〕14】《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第一条总体要求第(四)条:(四)凡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并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缴纳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强制扣押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资料等直接或变相设置门槛,限制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在本地承揽业务。
回复:删除此项,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设计方案评分标准中,共设置5条得分项,总分值为35分,每条得分设置为满分、-0.5分、0分三档,即设计方案评分最大差值也就是2.5分,故设计方案的质量无法得到体现,也无法招到好的设计方案,更不符合【赣建招(2017)12号】文《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根据【赣建招(2017)12号】文《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方案采用区间值,得分区间设置均为该项的得分的30%~100%,请相应调整。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部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中,最低得分不少于18.5分,无法体现出设施方案的优劣,更不符合【赣建招〔2017〕1 号】文《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根据【赣建招〔2017〕1 号】文《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施工实施方案也是分区间设置的,请相应调整。
回复:参照【赣建招(2017)12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已相应调整,详见附表:评标办法。
6、本工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第一次招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相差甚远,潜在投标人怀疑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存在针对性,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让招标在“阳光”下进行。
回复:欢迎潜在投标人全程监督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盖有公章及法人章的投诉书原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到鹰潭市招标办及鹰潭市公路管理局投诉。
7、关于P30页施工企业战略合作的疑问:文件要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或鹰潭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施工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下属独立法人公司,得2 2 分。评审依据:框架协议原件(若是其唯一授权的下属单位还需提供唯一授权书原件)
问:根据发改价监(2017)1849号文和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各地市清理各种限制外地建筑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障碍,特别要求清理各地预选承包商库、战略合作协议或ABC库等,这次招标文件依然要求企业提供战略合作协议,严重违反了国家招投标法里不得指定供应商的法规要求,严重限制外地优秀建筑企业参与,有失公允,望予以取消。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8、关于P30页设计企业业绩的疑问:投标人(设计方)在2013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安费4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和3KM 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或5KM及以上城市快速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业绩,得1分。计分凭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二种及以上材料:①设计合同原件、②主要施工图原件、③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④中标通知书原件。
注:只一个业绩参与计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设计方)的业绩进行核实,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
问:考虑设计单位设计业绩中管廊设计不一定含有道路,设计企业业绩的一个业绩可否由满足建安费4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和一个3KM 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业绩组合而成认定为一个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可由单项业绩组合计分。
9、关于P30页设计企业服务及时性中社保及人数要求的疑问:投标人(设计方)为注册地在江西省的或省外企业在江西省注册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数量在50 人(含)以下的得0.5 分;技术人员数量在50-100 人(含)之间的得1分;技术人员数量在100 人以上的得2 分。评审依据:技术人员以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江西省内缴纳的公告之日前6个月连续社保证明为准;注册所在地在江西省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问:1、若投标企业为省外设计企业,投标人若不是以子公司或分公司而是总公司进行投标,投入人员社保按理应是提供投标企业对应的单位名称的社保,并不是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社保,若是提供子公司社保,应以子公司投标,提供子公司设计资质。2、一个单位的人员多少与投入项目的人员多少不能等同,对于非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能作为计分的依据,故对在赣缴纳社保的人数不能作为计分多少的依据。故要求提供江西省内缴纳社保和单位在赣缴纳社保的人数要求是明显的不公平竞争条款,这将人为降低省外实力企业的竞争力,应予以取消。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10、本项目为EPC招标,但没有提供项目设计主要参数及技术标准,请提供。
回复: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邮箱中的相关文件对设计主要参数及技术
标准已约定。
1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是否要求过高。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12、施工质量荣誉8分,设计企业荣誉0.5分,本项目为EPC招标,设计企业分值比例过低,是否可以把施工质量荣誉降低,设计企业荣誉分值增加。同时把国家优质工程奖从设计荣誉分值中调入施工荣誉中。本工程含管廊项目,设计企业荣誉(0.5分)是否可以增加国家级的管廊设计奖项业绩。同时要求最多16个证书参与计分,是否合理。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13、企业施工业绩中计分依据是否为招标文件P29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本项目建安费为80549万元,财务能力3.5分,注册资本金70亿才能得满分,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是否太高。
回复:详见评标办法。
15、设计企业服务及时性(2分)中,要求提供6个月在江西省内缴纳的社保证明100人以上是否合理,能否修改。存在人员在分公司上班,但社保在总公司注册地缴纳的现象,企业能力可以保证。
回复:已删除,详见评标办法。。
16、本项目为EPC招标,设计难度大,为保证设计质量,是否可以延迟开标。
回复:本项目延期至2018年3月9日上午9:30。
17、P13页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疑问: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采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基本帐户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00 元)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HTvPHT4P161njnYnjcsrjRsn0">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设置为********万之多,已经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是否应予以调整。
回复: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文件:赣建招〔2017〕1 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相关要求执行。
18、于P30页设计企业服务及时性中社保及人数要求的疑问投标人(设计方)为注册地在江西省的或省外企业在江西省注册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数量在50 人(含)以下的得0.5 分;技术人员数量在50-100 人(含)之间的得1分;技术人员数量在100 人以上的得2 分。评审依据:技术人员以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江西省内缴纳的公告之日前6个月连续社保证明为准;注册所在地在江西省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问:1、若投标企业为省外设计企业,投标人若不是以子公司或分公司而是总公司进行投标,投入人员社保按理应是提供投标企业对应的单位名称的社保,并不是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社保,若是提供子公司社保,应以子公司投标,提供子公司设计资质。2、一个单位的人员多少与投入项目的人员多少不能等同,对于非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能作为计分的依据,故对在赣缴纳社保的人数不能作为计分多少的依据。故要求提供江西省内缴纳社保和单位在赣缴纳社保的人数要求是明显的不公平竞争条款,这将人为降低省外实力企业的竞争力,应予以取消。
回复:已删除,详见评标办法。
19、29页关于施工企业业绩的疑问:投标人(施工方)在2013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1、合同金额大于4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和3KM 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得1分;2、12000 万元≤合同金额≤45000 万元的市政市政道路工程和3KM 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得0.5 分;市政道路业绩:计分凭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计分凭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注:只一个业绩参与计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业绩进行核实,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问:综合管廊的定义,就是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故本项目业绩应设置为城市地下隧道或地下综合管廊业绩。
回复:根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对综合管廊的定义,按招标文件执行。
20、29页关于企业施工质量荣誉的疑问:投标人(施工方)近五年(2013 年-2017 年)内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每1 项加0.5 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不含参建奖)。投标人(施工方)近三年(2015 年-2017 年)内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良工程奖,每1 项加0.2 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满分8分。评审依据:凭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计分,最多16个证书参与计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并未体现政府或业主的创优规划,在此条款中指明鲁班奖加分,且若拿满分则需要16个之多。在没有创优规划的项目中设置如此多的鲁班奖,又以16个为标准,是否有意而为之,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21、P30页关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疑问:投标人(施工方)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含)亿元,得0.5 分;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注册资本金每增加10亿元(即10+10=20亿元,以下类推),加0.5分(不足10亿元不计分),本项满分3.5 分。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施工方)企业2016 年财务报表实缴资本为准,提供2016 年度财务报表原件。问:以满分3.5分计,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应达到70亿,根据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明确规定一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接可类市政项目,将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设置为70亿,是否为排斥符合投标条件的中小企业岐视性条款,可否调整?
回复:详见评标办法。
22、招标文件中仅对投标项目起点和终点做出了简单的说明,请贵局进一步明确:贵溪市与月湖区交界K13+000处和月湖区境内K18+000处的具体位置,并提供道路总平面图和相关规划图等资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回复问题10执行。
23、招标文件中对设计资质的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工程、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而在评标办法中,对设计资质的要求为“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得1分。”不符合《江西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相关要求。是否可以将其改为“联合体设计方资质具备资格审查要求,得1分。”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24、P28《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3)中设置的“施工方案最低得分不少于18.5分,否则专家评分无效”条款。属于对专家强制评分范围,违反招投标法“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是否可以调整?
回复:参照【赣建招〔2017〕1 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已相应调整,详见附表:评标办法。
25、P28《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2)中设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或鹰潭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施工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下属独立法人公司,得2分。”的条款具有局限性,是否可以调整为施工企业或其母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也可得2分或删除此条款。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26、P28《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施工质量荣誉:投标人(施工方)近五年(2013年-2017年)内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每一项加0.5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不含参建奖)。投标人(施工方)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良工程奖,每一项加0.2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是否同等于其他国家级奖项,如: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27、P29《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施工业绩:投标人(施工方)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起类似施工业绩:
1、合同金额大于4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得1分;
2、12000万元≤合同金额≤4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业绩,得0.5分;
市政道路业绩:计分凭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计分凭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问: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是否在建业绩也符合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8、P32《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3)中设置的“施工方案最低得分不少于18.5分,否则专家评分无效”条款。
回复:按问题回复24执行。
29、P83专用条款“签订合同时约定”问:按相关法规招标文件应明确付款方式、时间及比例。
回复:招标文件P16页第四其他要求中“建安工程款支付按鹰府办发【2017】13号文件”更正为“建安工程款支付按鹰府办发【2017】43号文件”付款方式.时间及比例按该文件执行。
30、战略合作(2分)的疑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或鹰潭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施工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下属独立法人公司,得2分。
问:唯一授权下属独立法人公司,是否可以理解为:施工企业或其母公司
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31、资质(2分)的疑问: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得1分。问: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工程、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得1分。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32、招标文件P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密封和装订要求“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及电子标须分开密封,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有“正本”“副本”字样”,则是否技术标正本密封袋中装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正本各一本,技术标副本密封袋中装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副本各四本?
回复:技术标文件统一密封,其它参考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P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信誉和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审报告,而P30页评标办法中2.2.4(1)项财务能力中“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施工方)企业2016 年财务报表实缴资本为准,提供2016 年度财务报表原件”,请问财务报表原件以哪个为准?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34、招标文件P30页评标办法中2.2.4(1)项施工质量荣誉、战略合作、设计企业荣誉、设计企业服务及时性等评审内容资料是否只需放入商务标格式“(三)商务评分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中,资格标中不需重复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5、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格标格式“(十九)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中的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是否即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不是,请明确授权内容。
回复: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需明确:联合体中成员单位授权给牵头单位对本次投标的权利及义务内容范围,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招标文件P23页“3.1.4实施方案(暗标)的编制和装订要求”的第5条“封面、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而P108页的“附表三:拟派人员情况表”中要提供人员姓名,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等人的姓名,是否会出现可识别的情况?能否将“附表三:拟派人员情况表”的姓名一列删除?
回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
37、招标文件P23页“3.1.4实施方案(暗标)的编制和装订要求”的第5条“封面、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请问能否在正文内容中放彩色图片和彩色框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8、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7、投标人(施工方)业绩要求: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经备案施工合同、经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
问:关于业绩中要求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5">是否可以提供相关验收材料作为项目竣工的证明?
回复:业绩中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加盖公章并出具合格意见的竣工验收材料视为有效)。
39、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标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回复:如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提供。
40、P6 3.1(1)资质要求设计方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工程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要求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得1分。
问:招标文件不符合江西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相关要求。是否可以将其改为联合体设计方资质具备资格审查要求,得1分。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41、P29 2.2.4(1)施工质量荣誉投标人(施工方)近五年(2013年-2017年)内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每1项加0.5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不含参建奖)。投标人(施工方)近三年(2013年-2017年)内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良工程奖,每1项加0.2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问:1、《江西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而设定16项鲁班奖得满分的条件是明显的不公平竞争条款。能否改为每项鲁班奖得分以上。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42、P29 2.2.4(1)财务能力:投标人(施工方)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含)亿元,得0.5分;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注册资本金每增加10亿元(即10+10=20亿元,以下类推),加0.5分(不足10亿元不计分),本项满分3.5分。
问:要求满足注册资本金70亿元得满分是明显的不公平竞争条款,这将人为降低注册资本金数额稍弱的实力企业竞争力,应予以减小得满分的注册资本金数额。
回复:详见评标办法。
43、P29 2.2.4(1)施工业绩:投标人(施工方)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
(1)合同金额大于4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得1分;
(2)12000万元≤合同金额≤45000万元的市政市政道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得0.5分;
市政道路业绩:计分凭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计分凭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问:(1)评标办法中评判标准不一致,应当都改为合同额大小.
(2)全国有管廊竣工业绩的企业数量非常有限,故此条款对投标人范围有局限性,在建管廊业绩是否可得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4、对于招标文件中P29页条款:
投标人(施工方)近五年(2013年-2017年)内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
奖”,每1项加0.5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不含参建奖)。
投标人(施工方)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良工程奖,每1项加0.2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评审依据:凭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计分,最多16个证书参与计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
质疑:对于获奖证书的评分,满分要求提供16个鲁班奖证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获得门槛很高,对于大多数投标人(施工方)来说,很难提供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能够加满分的相关证书,所以认为此项加分项,设置
不合理,要求过高,限制了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明显的不公平竞争条款,
建议降低此类条款的加分设置。
回复:已修改,详见评标办法。
45、对于招标文件中P30页条款:
投标人(施工方)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含)亿元,得0.5分;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注册资本金每增加10亿元(即10+10=20亿元,以下类推),加0.5分(不足10亿元不计分),本项满分3.5分。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施工方)企业2016年财务报表实缴资本为准,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建议:按照本项财务能力要求,要想获得满分,要求投标人(施工方)的
注册资本金至少达到70亿,如此之多的注册资本金,按照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明显超出了合理的要求,这样限制了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违背了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降低此类条款的加分设置。
回复:详见评标办法。
46、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办法前附表的条款:
2.2.4(1)中“设计企业服务及时性”要求如下:“投标人(设计方)为注册地在江西省的或省外企业在江西省注册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数量在50人(含)以下的得0.5分;技术人员数量在50-100人(含)之间的得1分;技术人员数量在100人以上的得2分。评审依据:技术人员以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江西省内缴纳的公告之日前6个月连续社保证明为准;注册所在地在江西省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140号)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开放若干规定,该条款违反了规定的第八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变相实行以下行为:(三)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子公司或分公因此应予以取消此评分办法条款。
回复:已删除,详见评标办法。
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电子U盘和光盘统一封装在电子标中。
2、本项目延期至2018年3月9日上午9:30开标,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顺延开标截止前一天下午4:00。
鹰潭市公路管理局
2018年2月1日
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入赣备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承包人设计方案 和实施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45分;其中:综合素质:20分;投标报价:25分; 技术部分:55分;其中:设计方案:35分;实施方案:20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部分 (45分) | 综合素质等 (20分) | 资质 (2分) | 1、联合体设计方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工程、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2、联合体中施工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1分。 凭投标人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施工资质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计分。 |
企业 设计业绩 (1分) | 投标人(设计方)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安费4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或5KM及以上城市快速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业绩,得1分。 计分凭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二种及以上材料:①设计合同原件、②主要施工图原件、③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④中标通知书原件。 注:只一个业绩参与计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设计方)的业绩进行核实,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 | |||
企业 施工业绩 (1分) | 投标人(施工方)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 1、合同金额大于4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得1分; 2、12000万元≤合同金额≤45000万元的市政市政道路工程和3KM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得0.5分; 市政道路业绩:计分凭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业绩:计分凭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二种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注:只一个业绩参与计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业绩进行核实,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 | |||
施工 质量荣誉 (10分) | 投标人(施工方)近五年(2013年-2017年)内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每1项加1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不含参建奖)。 投标人(施工方)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良工程奖,每1项加0.2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评审依据:凭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计分,最多10证书参与计分。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 | |||
财务能力 (3.5分) | 投标人(施工方)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含)亿元,得0.5分;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注册资本金每增加10亿元(即10+10=20亿元,以下类推),加0.5分(不足10亿元不计分),本项满分3.5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施工方)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表实缴资本为准,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 |||
战略合作 (2分) |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或鹰潭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施工企业,或其授权下属独立法人公司,得2分。 评审依据:框架协议原件(若是其授权的下属单位还需提供授权书原件) | |||
设计企业荣誉 (0.5分) | 投标人(设计方)在近五年(2013年-2017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先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优秀工程设计”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证书(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国家级:0.5分;省级:0.2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凭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计分,最多1个证书参与计分。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5分) | 投标报价 得分 (25分) | 投标人报价得分=A1/A*25 A1为投标人报价下浮系数,A1的有效范围为10.0%≤A1≤13.0%;A为下浮系数最大值【13%】。 | ||
2.2.4(2) | 技术部分 (55分)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35分) | 设计方案详细评审标准(35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设计方案计分标准,对技术标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评审,为方便评审,将设计方案详细评审(35 分)细分为 7 个部分,并分解量化设定为 80 分,各评委依据设计方案的优劣评分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的平均值乘 43.75%,即为该投标人详细评审的实际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 |
1、对规划的解读(5-15) | ①对上位规划中道路性质、规模、功能、管综等内容描述清晰,理解充分。基本符合3,良好5,好7。 | |||
②提供正确的路网规划图、道路红线图、管线综合规划图、排水规划图。基本符合2,良好5,好8。 | ||||
2、道路总体方案 (10-25) | ①工程建设区域现状调查的准确性。 基本符合1,良好1.5,好2。 | |||
②技术标准选用合理性。 基本符合2分,良好4,好5。 | ||||
③道路平面线性及总体布置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应的平面方案设计图。 基本符合2分,良好4,好5。 | ||||
④道路纵断面确定的科学性,并提供相应的纵断面方案设计图。 基本符合2,良好3,好4。 | ||||
⑤道路横断面布置的合理性,与预测交通流量的匹配性论证。 基本符合1,良好1,好3。 | ||||
⑥道路沿线平面交叉口等重要节点方案布置合理性。 基本符合1,良好1.5,好3。 | ||||
⑦路基、路面工程设计的合理性。 基本符合1,良好2,好3。 | ||||
3、桥梁工程 (2-7) | ①跨径布置与推荐桥型选择合理性。 基本符合1,良好2,好3。 | |||
②桥梁结构推荐方案合理性、施工工艺。 基本符合0.5,良好1,好2。 | ||||
③桥梁比较方案论述。 基本符合0.5,良好1,好2。 | ||||
4、排水工程 (3-15) | ①排水标准、技术参数选择的合理性。 基本符合1,良好2,好4。 | |||
②与规划、周边排水系统衔接的合理性。 基本符合1,良好2,好4。 | ||||
③排水方案合理性,综合考虑近远期的要求。 基本符合1,良好4,好7。 | ||||
5、管线和附属工程(3-10) | ①综合管线布置系统性性、合理性,考虑与市政道路的衔接性。 基本符合1,良好2,好4。 | |||
②绿化、照明、行人设施、公交站台等设计科学合理性。 基本符合1,良好2,好4。 | ||||
③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实施方案实际性。 基本符合1,良好1.5,好2。 | ||||
6、其他 (2-5) | ①各专业说明详细,设计原则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设计深度符合要求。基本符合1,良好1.5,好2。 | |||
②海绵城市、环保、节能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基本符合1,良好2,好3。 | ||||
7、投资估算 (1-3) | 估算编制是否全面,技术经济指标合理。 基本符合1,良好2,好3。 | |||
2.2.4(3) | 实施 方案 (20分) | 一、施工组织设计初步评审标准(2分) | 1、检查技术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0.5 分。 齐全 0.5 分;基本齐全 0.2 分;不齐全 0 分。 | |
2、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5 分。 符合0.5 分;基本符合 0.2 分;不符合 0 分。 | ||||
3、施工组织编制水平(1分)。编制水平优秀 1 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5 分;有细微差0分。 | ||||
二、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18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施工组织设计计分标准,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评审,为方便评审,将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18 分)细分为 10 个部分,并分解量化设定为 100 分,各评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评分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的平均值乘 18%,即为该投标人详细评审的实际分。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编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无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最低实际得分不能低于(15 分),否则,该评委的计分作废。对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扣分不受限制。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予以否决。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施工管理目标(5 分) 1、质量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5 分); 2、工期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 分); 3、安全生产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5 分); 4、文明施工现场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 分)。 (二)施工组织部署(10 分) 1、有完善的施工、技术管理措施(2 分);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明确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有关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管理人员数量与工程规模相适应(3 分); 3、有详细的、工种配置合理齐全的用工和人员使用计划,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岗位资格(提供复印件)(1.5 分); 4、有注册建造师业绩介绍和信誉的自我评价(1 分); 5、施工平面布置考虑周到、布局合理、切实可行(1.5 分); 6、施工准备与施工资源计划配置合理(1 分)。 (三)施工技术措施(23 分)(专业工程单项招标时专业施工技术措施分值调整到 23 分) 1、施工测量: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轴线、标高、水平度和垂直度控制,沉降观测与控制(2 分); 2、地下工程:土方工程,桩基、基础、地下室工程,降排水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 分); 3、钢筋工程:原材料进场检验,钢筋制作、连接、绑扎,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 分); 4、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配合比、搅拌、浇筑、养护,试块留置、施工缝留设与处理等,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 分); 5、其它工程:砖砌体,防水工程,脚手架工程,水、电、暖、消防、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 分); 6、装饰工程:地面和墙面的块料镶贴及干挂,铝合金门窗安装,玻璃幕墙,木装饰及制作,天棚及吊顶装饰,涂料粉刷,高档器具、灯具安装,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7、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5 分); 8、是否有满足工程特殊技术需要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措施(1.5 分); 9、是否建立健全了图纸审查、技术交底,材料检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技术档案等一整套技术管理制度(3 分)。 (四)施工质量目标体系及保证措施(20 分) 1、施工项目质量保证目标(或创优良工程奖目标)明确(2分); 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健全,并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2 分); 3、材料进场质量保证和二次检验制度落实(2 分); 4、冬雨季施工措施明确(2 分); 5、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明确(2 分); 6、有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和自检、自控措施(2 分); 7、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有明确要求(2 分); 8、有施工机械控制措施(2 分); 9、有成品保护措施(2 分); 10、有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制度(2 分)。 (五)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体系与防护措施(15 分) 1、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明确(2 分); 2、施工安全保证目标或创文明工地目标明确,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确定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有详细的大样图(3 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 分); 4、下列专项施工方案应附具体计算书和安全验算结果(5分,每项 1 分;没有下列专项施工方案的该专项计 0 分): (1)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开挖深度超过 5m、深度未超过 5m 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工程; (2)岩质边坡超过 30m,土质边坡超过 15m 的边坡; (3)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 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 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4)地下暗挖工程; (5)高度超过 50m 的脚手架、卸料台、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及转运平台; 5、临时设施、现场道路、材料堆放、住宿、食堂等应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2 分)。 (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3 分) 1、建立了环境保护保障体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职责明确(2 分); 2、创文明施工工地目标明确,针对工程特点和周边环境,确定重点,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1 分)。 (七)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7 分) 1、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2 分); 2、有具体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道图线准确、清楚、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配合明确、科学(3 分); 3、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2分)。 (八)施工机械配置(6 分) 1、施工机械配置合理、先进且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2); 2、落实了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2 分); 3、工程中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计划落实,来源明确,并有明细表(2 分)。 (九)施工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6 分) 1、施工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且满足施工工程需要(2 分); 2、降低成本措施切实可行(2 分); 3、施工合理化建议有采纳价值且有社会和经济效益(2 分)。 (十)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5 分) 1、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程可能出现质量通病部位和处理对策(1.5 分); 2、成立了消除质量通病的机构,并配备了人员(1.5 分); 3、制定了消除空、裂、渗、漏、堵、粗、污等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施工工艺(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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