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中星6A-7A-3.6M3D电视)(2018F018)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中星6A-7A-3.6M3D电视)(2018F018)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中星6A-7A-3.6M 3D电视)(2018F018)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央电视台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2月01日16:52 |
预算金额 | ¥1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432 | ||
采购单位 | 中央电视台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7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附件: | |||
附件1 | 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6A-7A-3.6M 3D电视).pdf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中星6A-7A-3.6M 3D电视)(2018F018)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中星6A-7A-3.6M 3D电视)(2018F018)
项目编号:2018F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涛
项目联系电话:********4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732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租用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星6A卫星的转发器空间3.6MHZ,为我台3D电视节目播出信号提供传输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星6A卫星的转发器空间3.6MHZ,为我台3D电视节目播出信号提供传输服务。该卫星由总局科技司国家发改委指定,能够满足国家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安全要求的广播电视专用卫星,且抗击非法信号干扰。中国卫通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的保障力量。承担了中央及地方电视台的46套高清节目,35套标清节目以及62路广播。因此,中星系列卫星是国内卫视主流的播出平台,具有播出领域不可替代性
三、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6日 16:43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后场村路59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中央电视台播送中心“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6A-7A-3.6M 3D电视)”项目(2018F018)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播送中心申请总控部“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6A-7A-3.6M 3D电视)”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2月1日起至2018年2月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32)和总控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432)。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是:租用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星6A卫星的转发器空间3.6MHZ,为我台3D电视节目播出信号提供传输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是:中星6A卫星的转发器空间3.6MHZ,为我台3D电视节目播出信号提供传输服务。该卫星由总局科技司国家发改委指定,能够满足国家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安全要求的广播电视专用卫星,且抗击非法信号干扰。中国卫通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的保障力量。承担了中央及地方电视台的46套高清节目,35套标清节目以及62路广播。因此,中星系列卫星是国内卫视主流的播出平台,具有播出领域不可替代性。
本项目拟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
本项目拟采用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是: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后场村路59号。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使用部门(签字或盖章)
2018年1月29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 《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 |
时间: 2018 年 1 月 29 日 | |
单位名称 | 中央电视台 |
采购部门 | 财务管理中心财产物资处 |
使用部门 | 播送中心总控部 |
项目名称 | 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传输服务(6A-7A-3.6M 3D电视) |
项目金额 | 人民币120万元 |
专业人员1论证意见 | 该项目是央视租用卫星转发器进行3D电视节目播出的项目。其要求应有安全、可靠、稳定的高质量信号转播的性能,以实现央视3D电视节目的播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星6A卫星是中国主要的广播电视信号转发专用卫星,目前主要承担中央及地方电视台高清节目的传输任务,抗干扰性能高,保密性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张林泉 工作单位:第二炮兵设计研究院 职称:高工 | |
专业人员2论证意见 | 中央电视台拟租用中星6A卫星转发器空间3.6MHZ为3D电视节目播出信号提供传输服务。中星6A卫星是广播电视专用卫星,主要承担了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高标清节目传输任务,该卫星产权属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前一直由该公司提供传输服务。因此,只能继续从该公司购买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辛威 工作单位: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职称:高工 | |
专业人员3论证意见 | 采购中星6A满足节目传输需求,且其安全性达到安全要求,根据卫星传输的特殊要求不能改变卫星上传路径,对下游信号传输影响较大。且其传输承担中央及地方多套高清、标清节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该卫星的服务。 |
姓名:沈聪 工作单位:中央广播电视发射二台 职称:正高 | |
内部会商意见 | 根据《中央电视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由播送中心总控部、财产物资处、财务管理处组成的会商小组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充分详实,同意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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