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高唐镇文化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与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将发改投〔2009〕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将乐县高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拨款与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将乐县高唐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将乐县高唐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1108.14㎡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含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70 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4月 10 日至 2009 年4 月14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到 将乐县四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9号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 元人民币;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 壹拾伍万 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方式:①现金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或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到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②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须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商务承诺文件同时提交。
6.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将乐县支行
开户名称: 将乐县四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
账户名称:将乐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投标保证金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县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可用企业担保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 4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将乐县四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高唐镇人民政府;
地址:将乐县高唐镇人民政府,邮编:353301 ;
联系人:余才荣 。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村48号二层,
邮编: 353300 ;
联系人: 高木香 。
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四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9号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