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对讲机招标公告
赛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对讲机招标公告
2018-02-01 17:16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赛罕区食药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对讲机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对讲机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 ********84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8Z-011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60 | 无 | 108000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单如下:
1、内蒙古誉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内蒙古超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3、呼和浩特市宝宏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前连续1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前连续1年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后至购买标书前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提供近1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02-11 14:30:00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8-02-11 14:30:0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附楼310室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系人 | : | 赵晓荣 |
联系电话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呼伦南路支行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
采购单位名称:赛罕区食药局 | ||
地 址 | : | 赛罕区食药局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 系 人 | : | 郭婧 |
联系电话 | : |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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