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黔通卡客服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黔通卡客服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的2017年黔通卡客服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已由黔交科教(2017)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收入,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
2.1 2013年,黔通卡客服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至今,黔通卡用户已暴涨至百万级,接入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接口多达90余个,且随着各类新型业务的拓展,当前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已经无法有效的支撑黔通卡业务的快速增长。为保障黔通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及早识别和降低业务风险,突破服务瓶颈,为用户量的持续增长及后续接入机构奠定良好的基础,必须尽快启动黔通卡客服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本项目基于黔通卡业务的当前及未来发展需求,以保持整个黔通卡体系在未来3-5年可准确、高效运转。
2.2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为黔通卡客服管理系统升级项目,黔通卡客服管理系统需求总体涵括发行售后子系统、客服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清分结算子系统升级改造、统计分析子系统、记账卡管理系统、数据中心服务系统、统一认证系统、短信系统、数据迁移和部分硬件设备采购以及系统集成等内容。
黔通卡客服管理系统升级建设在合同签订后1月内完成软件开发、测试、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及调试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阶段为三个月。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单项设备/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服务器与硬件设备购置 | ||
1.1 | 千兆网卡(双口) | 个 | 12 |
1.2 | HBA卡 | 个 | 12 |
1.3 | 磁盘阵列 | 台 | 1 |
1.4 | 光纤交换机 | 台 | 2 |
1.5 | 核心交换机 | 台 | 2 |
1.6 | 防火墙 | 台 | 2 |
1.7 | 发行终端 | 台 | 10 |
2 | 系统开发 | ||
2.1 | 发行售后子系统 | 套 | 1 |
2.2 | 客服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 | 套 | 1 |
2.3 | 清分结算子系统升级改造 | 套 | 1 |
2.4 | 统计分析子系统 | 套 | 1 |
2.5 | 数据中心服务系统 | 套 | 1 |
2.6 | 统一认证系统 | 套 | 1 |
2.7 | 记账卡管理系统 | 套 | 1 |
2.8 | 短信系统 | 套 | 1 |
3 | 数据迁移 | 项 | 1 |
4 | 项目集成实施 | 项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日上午9:00至2018年2月9日17: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CA认证证书后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500元,网上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诉举报的处理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路网中心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路网中心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路网中心不予受理。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政编码:550001
联 系 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9楼
邮编: 550001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
传真: ****-********
2018年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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