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伞都大道绿化工程苗木及种植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伞都大道绿化工程苗木及种植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受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82]FJZH[GK]*******、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伞都大道绿化工程苗木及种植服务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82]FJZH[GK]*******

2、项目名称: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伞都大道绿化工程苗木及种植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1(批)*******
*******27685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四)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五)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车辆、工具和本招标文件未约定的其他岗位人员等,并在投标时作出承诺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如不存在此情形可不提供此说明函。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2-02 10:40报名截止时间:2018-02-28 1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3-06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3-06 09:30,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晋江市东石镇石东路80号

联系人姓名:吴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二层店面

项目联系人:小高

联系电话:****-********/158*****38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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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种植 苗木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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