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文体中心文化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文体中心文化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文体中心文化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其文体中心文化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ZCD-KFQ(014)*******,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1.1采购内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文体中心文化灯光音响设备,包括文化馆小剧场音响、灯光、LED显示屏设备,文化馆舞蹈排练厅、合唱排练厅、文化大讲堂1、文化大讲堂2、培训教室音响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2采购预算:70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与安装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2.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并提供正品产品证明。

2.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业绩及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4开标现场须提供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1)-(3)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3.3报名地址: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412室政府采购部)。

3.4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11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

联 系 人:李恩茹 ****-*******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文明臣

联系电话:****-******* 180*****281 传真:****-*******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 ****-*******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灯光音响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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