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周”活动招标公告
2018年春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周”活动招标公告
洛阳市文化馆就洛阳市2018年春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周”活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询价项目名称:洛阳市2018年春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周”活动项目
二、采购编号:zzhn-2018-20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140830.00元。
四、询价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洛阳市文化馆就洛阳市2018年春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周”活动场地布置项目。
服务期限:2月17日---2月21日。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持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八、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供应商报名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1901室购买,联系电话:133*****469,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出不退。
九、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启时间:2018年2月8日9时30分。
十、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十一、本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文化馆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98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
洛阳市文化馆
2018年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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