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适应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适应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正常公告: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适应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适应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9J-********-****4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适应性改造项目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2017]5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适应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楼A区,建设面积10243平方米,包括一、二层的地面、顶面、墙面装修;布展项目改造;货架制作;一层设计制作项目;电气工程。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10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5)项目建成后试运行。

    (6)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行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和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46号文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6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及机械员1人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劳动合同或员工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为依据),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

    3.9省内、外企业在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标人请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于2018年129日17时00分之前将备案表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并将备案表编入投标文件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号文的要求)。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无欠薪”证明,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13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1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法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4、参与本项目的中标人应按照新城建发[2017]336号文的规定执行。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18年112日18时00分至2018年117日18时00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2获取方法: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注: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209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谈判室(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楼四楼

    联系人:牛耀邦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4楼F座

    联系人:吕明远

    联系电话:177*****332

    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办理流程公开-公告信息

    提交时间总计: 1天19小时39分59秒

    办理时间总计: 16分8秒




    • 公告提交

      提交人: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提交时间: 2018-01-12 11:25:02

      提交用时:1天19小时40分钟59秒

      公告办理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办理时间: 2018-01-12 11:40:39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4分钟37秒

      公告办理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办理时间: 2018-01-12 11:41:10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分钟31秒



      报警信息




      相关文件下载



      1. 招标(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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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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