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01标段(埠子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城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01标段(埠子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城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01标段(埠子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31*****002001
1. 招标条件
宿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的宿城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经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农田水利的通知苏财农【2017】1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城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01标段(埠子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城区耿车、埠子、罗圩以及陈集等乡镇。
2.2工程规模: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0座,衬砌改造渠道5.25km,更新改造沟渠配套建筑物73座,整治排涝沟1.20km,高效节水3280亩,电磁流量计15套。
2.3工期要求:2018年3月1日开工,2018年5月5日具备通水灌溉条件,2018年5月30日全部完工。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月支付工程款(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合同总价在500万及以上的按3%的比例扣留;若在500万以下的按3.5%的比例扣留):月付款最低支付额为50万元,经监理人审核后的月进度付款小于50万元,则本月不予支付,累计至下月。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在审计决定书下达后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01标段(埠子镇):更新改造小型泵站,衬砌改造渠道,更新改造沟渠配套建筑物,整治排涝沟,高效节水,电磁流量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02标段(罗圩镇):更新改造小型泵站,衬砌改造渠道,更新改造沟渠配套建筑物,整治排涝沟,高效节水,电磁流量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03标段(耿车镇、陈集镇):更新改造小型泵站,衬砌改造渠道,更新改造沟渠配套建筑物,整治排涝沟,高效节水,电磁流量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定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3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如下规定定标:按标段顺序定标。
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
3.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5日 08:30至2018年02月0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00;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路1号 | 地址:宿迁市君临国际广场A栋七层803室 |
联系人:靳鸿吉 | 联系人:耿镇 |
E-mail:********6@qq.com | E-mail:********0@qq.com |
2018年02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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