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偃师市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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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偃师市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8年02月02日15: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2月05日15:55至2018年02月09日15:55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9日09:30
开标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预算金额¥6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9—********
采购单位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偃师市浙江大厦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壹号城邦10栋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偃师市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经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

2.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001-5号

2.3代理机构编号:LHLYGC2018-035

2.4建设地点:偃师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约6700万

2.6 建设规模: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位置位于河南省偃师市首阳新区,地块南临中州路,北临永宁路,东临规划路相国大道,西临府佐路;整个项目南侧临近洛河,东邻规划体育中心及高中,北临规划医院。用地面积134273.30㎡,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4401.50㎡,道路用地9871.80㎡。整个项目布置23栋高层住宅,共分11F、18F和22F,1栋3层六班幼儿园,1栋2层社区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共包含8栋单体住宅楼(9#、10#、11#、12#、17#、18#、19#、22#楼)、二期地下车库、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141950㎡。其中施工三标段18#楼(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12816.25m2),19#楼(地下1层,地上11层,建筑总面积11728.75m2),地下车库(地下1层,建筑面积7182.97m2);

2.7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9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2 工期:730日历天,含桩基工程施工工期;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对偃师市塔庄安置小区1#2#商住楼和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所有施工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按照开标日期先后顺序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执业证),提供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有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承诺(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有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

3.6 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有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

3.7 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8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房建项目)至少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9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16年(含2016年)的审计报告)。

3.10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1外省企业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3.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1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外省企业进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并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及“一体化”网站查询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4.1.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承诺;

4.1.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1.5、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1.6、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7、类似项目业绩2项;

4.1.8 、2014-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1.9、《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除豫建〔2016〕38号规定以外的,审验时均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4.4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浙江大厦6楼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3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邮箱:hnlhlyfgs@163.com

2018年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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