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海县公安局采购“DNA试剂耗材”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东海县公安局采购“DNA试剂耗材”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东海县公安局采购 “DNA试剂耗材”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为了满足东海县公安局DNA实验室的使用需要,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8年1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检测需要,现需购置的DNA试剂耗材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用于专业扩增仪、电泳仪上的使用;

  2、用于DNA基因的检测,要求达到16个基因座及以上的检测项目,用以达到个体识别的效果;

  3、具有灵敏度高、抗抑制能力强等特点,能够检测微量生物物证,提高刑事破案率;

  4、与现有进口仪器配套使用。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8年2月9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江苏省东海县公安局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振兴北路99号

  联系电话:159*****700

联系人:赵汝钧

采购代理机构: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试剂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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