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石化公司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石化公司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B2018FW-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公司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

2、项目概况:三联公司环卫清运公司负责石化公司12个物业小区,87个独立小区、石化总医院、原石化总校8个中小学(兰州市第六十二中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小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第一小学、兰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第二小学、兰州市第五十九中学、兰州市第六十中学、兰州市第六十四中学)以及金湾分局、二建办公楼、寰球公司、南山林场、化工街液化气站等(共计438个垃圾点)的生活垃圾清运及废旧家具清运业务(《厂区环卫及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关联交易合同》中有关生活区垃圾清运业务)。根据矿区服务业务市场化改革要求,矿区服务事业部拟对2018年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面向社会整体进行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石化公司12个物业小区,87个独立小区、石化总医院、原石化总校8个中小学(兰州市第六十二中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小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第一小学、兰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第二小学、兰州市第五十九中学、兰州市第六十中学、兰州市第六十四中学)以及金湾分局、二建办公楼、寰球公司、南山林场、化工街液化气站等区域(共计438个生活垃圾点)的生活垃圾清运及废旧家具清运业务(石化公司《厂区环卫及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关联交易合同》中有关生活区垃圾清运业务)。详见附件2:《生活垃圾点清运服务范围》

4、服务期:9个月(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主要工作内容: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包括对石化公司12个物业小区,87个独立小区、石化总医院、原石化总校8个中小学(兰州市第六十二中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小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第一小学、兰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第二小学、兰州市第五十九中学、兰州市第六十中学、兰州市第六十四中学)以及金湾分局、二建办公楼、寰球公司、南山林场、化工街液化气站等区域(共计438个生活垃圾点)的生活垃圾清运及废旧家具清运工作, 包括清理垃圾桶内垃圾,清掏地埋式垃圾箱与内胆之间的垃圾,清扫垃圾点周边装车时的撒漏垃圾及污水等,每天清运垃圾倒入政府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不能在服务区域过夜,不能出现二次污染。详见附件1:《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承包内容》

6、服务要求及标准:

6.1、服务标准:

执行《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承包内容》(见附件1),对垃圾清运服务质量包括垃圾点清理、工作质量、现场安全、与服务对象配合、住户服务满意度、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等相关情况每月进行考核监督。

6.2、考核评价:

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执行《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3)、《生活区垃圾清运服务业务考核标准》(见附件4)、《交通管理控制程序》(见附件5)。

6.3、管理要求:

(1)有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清晰,并设有固定办公点和联系电话。

(2)制定科学可行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有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经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建立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方案,处理突发情况下作业区域的生活垃圾。

(3)遵守兰州石化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及三联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7、主要技术要求:/

8、其他:承包方在服务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对甲方公共设施等造成损坏,经评估后由承包方赔偿。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垃圾清运服务业务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兰州市环境卫生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近三年有从事城市垃圾清运服务业务的经验,并具有为不低于5000户业主从事过垃圾清运服务业务的良好经营业绩,近三年无违规、违法记录;

3、申请人须具有符合垃圾清运服务标准的垃圾清运车辆5台(以合同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

5、为方便日后协调与管理,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兰州地区设立办事机构。

6、申请人须为本项目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出承诺。

7、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任一项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前7名作为合格的申请人,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7家但不少于3家,按实际合格数量确定。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02-03 09:00:00至2018-02-10 17:00:00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U-key办理流程”。(报名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2、潜在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已具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试运行期间可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直接报名。

3、潜在申请人在报名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预审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8-02-05 09:00:00至 2018-02-10 17:00:00在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幸福家园2号楼304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报名的凭据,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本项目线上报名,线下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8年02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兰州石化公司2号办公楼109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黄河明珠·幸福家园” 2栋304室

邮编:

730060

邮编:

730070

联系人:

慕志进

联系人:

王云欢

电话:

****-*******

电话:

186*****661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qq.com

网址:


网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培黎支行

账号:


账号:

****************46

2018年02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业务 垃圾清运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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