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晋江市高铁新区项目征迁评估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晋江市高铁新区项目征迁评估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晋江市高铁新区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JTHQZ-********26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高铁新区项目征迁评估服务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需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8、投标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标。
9、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2月2日起至2018年2月8日止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2月2日起至2018年2月8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小郭/小魏,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
采购单位:晋江市高铁新区项目建设指挥部联系人:刘静怡联系电话:180*****903
十一、公告内容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晋江政府采购专栏http://web.jinjiang.gov.cn/zfcg/(采购信息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三、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帐 号: 152*****010*******
十四、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 152*****010*******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O一八年二月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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