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灯、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杀虫灯、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杀虫灯、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采购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安财询价采购(2009)第27号(总第62号) 二、询价采购标的:
三、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09年4月15日下午3:00,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行政东区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11房间) 四、标的报价:为标的送到指定地点的落地价(包括装卸费、运输费等一切杂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后7个日历日,交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安阳市区范围内)。 六、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单位可以投一个标段,也可以投多个标段.如中标,如实交纳所投标段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七、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金额的1%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八、货款结算办法:中标人所供货物到现场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询价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人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采购人、中标人签章后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付95%,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凭采购人无质量问题书面证明,到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一次无息付清。 九、其他:投标单位随身携带报价表(一式两份)到投标现场参加询价,也可以传真报价。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单位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结果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书面形式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 联系人: 王建宏 联系电话:0372—******* 传真电话:****-******* 效能监督电话:0372—******* 133*****005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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