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批(物资)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第一批(物资)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2018年第一批招标项目(物资)
(批次编号:SGOC-2018ZW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见“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格条件、保证金等(物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及高检会﹝2015﹞5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位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投标人须满足的专用资质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详见“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格条件、保证金等(物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每天9:00-11:30、13:30-16 :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形式: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投标人首先按照4.4要求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账户;
4.3.2 填写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4.3.3 将excel版,“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切勿扫描)以公司全称命名和汇款底单同时发送至sgoczhaobiao@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应答人“公司全称 招标编号”;
4.3.4 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我公司收到邮件,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公司账号信息: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投标人应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至下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招标编号 购标费”(不接受个人汇款和超级网银汇款),购买多个项目招标文件须合并汇款(切勿分包汇款)。标书费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如没有领取,开标后统一邮寄,标书费发票查询电话为:***-********。
账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4.5 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应答人须按要求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填写完整,如因贵公司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发票开错,我公司将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4.6如贵公司中标,且贵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请提供清晰彩色版的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扫描件并在“附件 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里填写完整准确的相关信息后中标服务费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但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扫描件,我公司将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不是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均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注:如中标服务费金额在3000元及以下的项目,均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因应答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或提供信息有误的,重复购买同一标包招标文件的,采购文件费用售后概不退还。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商务会馆二层牡丹厅(北京市南二环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楼,右安门桥西南)(电话:***-********)。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商务会馆二层牡丹厅(北京市南二环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楼,右安门桥西南)(电话:***-********)。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金额见“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格条件、保证金等(物资)”。投标人应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至上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招标编号 保证金。
7.联系方式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向下列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和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7层
传真:***-********
电子邮件:sgoczhaobiao@163.com
联 系 人 方 式:
(1)标书联系人:刘经理:186*****261
张经理:185*****439
(2)保证金联系人:张经理:***-********
(3)技术联系人:张经理:***-********,188*****477
张经理: ***-********/131*****809
注:1.如投标人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以总额方式累计汇入,应按投标项目逐笔汇入。投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按对应项目一收一退。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电汇底单“附言”中需注明“招标编号 保证金,不得简写、缩写,如此项缺失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
2018年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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