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大岗镇草围涌整治工程
南沙区大岗镇草围涌整治工程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6】4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现对南沙区大岗镇草围涌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大岗镇草围涌整治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代建单位: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冼工联系电话:155*****07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6*****1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对大岗镇片区草围涌进行整治,整治长度约2.1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处理,河道清淤及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注: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总作业点不少于3个同时开展,若承包单位未按要求开展3个作业点,发包方将按合同条款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项目编号: JG2018-
3、招标内容、规模: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承包方需按建设方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4、招标控制价:4,861,834.51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8年2月3日00时00分至2018年3月1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8年2月3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报名环节)。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3月1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11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1 开标室)。
3.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3月1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注: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与开标及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不采用电子签到方式),签到具体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签到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日9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 2开标室)。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9万元,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至开标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缴费指引→《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4">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投标报名前一年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仅限于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及电话查询路径)。
8、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投标人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2、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建单位: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沙区大岗镇草围涌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要求,我公司现递交投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做出如下承诺:
1、经认真研究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现郑重承诺:接受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及所有视同放弃投标的条款要求,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不反对也不提出任何异议,并以全部努力投入到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尊重并服从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
2、在此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3、在此处授权和要求所有银行、人士、公司、协作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给招标人为核实本申请内容或关于我们能力和信誉所要求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
4、理解并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料,也同意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这方面的资料,并已授权要求有关的银行、公司或部门,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有关资料,以核对本申请文件及有关我单位的能力和信誉。
5、如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情况,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司的投标资格。
6、我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及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进场施工。否则,将视同我司违约,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接受通报批评。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本公司就参加南沙区大岗镇草围涌整治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被建设单位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或相关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中。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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