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2)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小型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实施方案
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6〕1247号)精神,为提高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设计工作质量,规范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拟对辖区内两座小(2)型病险水库(九角冲水库、汪家山水库)展开前期工作,现将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包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小(2)型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
2.建设地点:九角冲水库(小二型)、汪家山水库(小二型)。
3.建筑规模:/
4.实施时间及工期:30天。
5、建设资金:15万元。
三、竞争性谈判的内容: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行业专业丙级。
3.其他要求: /
4、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1、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即可)、资质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持原件,凡缺以上任何一件证件者,不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单位负责。
3、请于2018年1月 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5楼19号)领取相关资料,过时不候。报名费及资料费共计人民币肆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谈判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保证金。申请保证金在报名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申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5、报价要求:实行一轮报价。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15万元
7、联系方法
业主: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
联系 人:林昌红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5楼19号
联系 人:何先生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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