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招标公告

沥青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BLQ002
丹拉国道主干线刘寨柯至白银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修建,由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寨柯至白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组织建设。所需资金由日本协力银行贷款构成。甘肃华顺交通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该项目土建工程第二、七、九合同段改性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外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条件:
⑴具有供应本次招标材料的生产能力或供货及运输能力并具有质量鉴定证书。⑵投标货物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技术要求。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履约表现。凡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国内外生产厂家和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2.合同段划分如下:
材料名称合同段起讫桩号里程
(km)沥青用量
(吨)包装 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
SBSⅠ-B型路面
用改性沥青
(现场改性)LB02K1470+898.916~K1503+00032.*******散装2005.5.20~
2005.8.10刘白二标沥青
混凝土拌和站
SBSⅠ-B型路面
用改性沥青
(现场改性)LB07K1532+000~K1556+20024.25700散装2005.5.20~
2005.8.10刘白七标沥青
混凝土拌和站
SBSⅠ-B型路面
用改性沥青
(现场改性)LB09K1556+200~K1581+711.572
K1639+400~K1640+560(白兰)26.*******散装2005.5.20~
2005.8.10刘白九标沥青
混凝土拌和站

3.有意投标且条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05年4月26日至2005年4月30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沥青)或销售代理许可证原件(沥青)、经公证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甘肃华顺交通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留招标代理人存档备查),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担保。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05年5月12日9:30至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43号省公路局二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6.定于2005年5月12日10:30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43号省公路局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并确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刘寨柯至白银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二、七、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甘肃华顺交通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周家庄33号(鑫源宾馆6楼)
邮 编:730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婧、王金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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