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老粮仓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宁乡市老粮仓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宁乡市老粮仓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JSZB(NX)-2018-002

1、招标条件

宁乡市老粮仓镇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7]1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市老粮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楼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市老粮仓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2.2建设地点:宁乡市老粮仓镇中心小学内;

2.3规模:拟新建综合楼、挡土墙及围墙,综合楼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综合楼高度13.2米,建筑面积(增加闷顶层)2095.43平方米,一层学生餐厅及厨房,二层为教师餐厅及多功能活动室;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7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等,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含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7年7月~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年2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4.4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上传的文件为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方式,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9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投标承诺书原件、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到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当地检察院开具证明)和廉洁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自拟)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评标办法

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宁住建[2014]89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进行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10、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宁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小学 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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