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3.0万m3/d)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3.0万m3/d)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工程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S********6042

一、招标条件

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地点: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

3、招标范围:完成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图纸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2年技术指导(主要负责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常驻人员每年不少于3人)、通过环保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等内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主要包含工艺、电气、自控、给排水、消防、室外附属工程、管廊等部分图纸的设计(不含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单位工程详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图。

4、质量要求:设计与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 天内完成工艺施工图设计,45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工艺、电气、自控、给排水、消防、室外附属工程、管廊等)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图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工期105天】

6、工程规模: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预算价为8254.33万元。

7、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BA-001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完成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图纸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2年技术指导(主要负责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常驻人员每年不少于3人)、通过环保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等内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主要包含工艺、电气、自控、给排水、消防、室外附属工程、管廊等部分图纸的设计(不含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单位工程详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图。

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其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4、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资格等级: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时须提供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并要满足以上3.1条款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5.2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5.3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联合体协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直接放入封袋内)。

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5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6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再参加投标。联合体报名时应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5.7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6.其他要求:

6.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承担过处理量2.0万m3/d的化工类污水处理工程(指化工园区的末端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以同一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业绩证明中必须同时体现时间、规模、性质,否则视为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参与后续评审。

注:①如为混合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5%。②如果合同中不能体现规模、性质(必须明确为化工类污水,如是混合污水处理厂还必须反应其生活污水所占比例),需提供业主出具的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规模、性质,否则证明材料无效。

6.4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8月~2018年1月或2017年9月~2018年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5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6.6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有关规定配备到位,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6.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投标设备品牌要求: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推荐品牌详见设备清单。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投标人投标时按推荐品牌的设备投标。如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的设备投标,其设备的性能、质量须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设备,且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投标人未按推荐或确认的品牌设备投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价格:投标人只有在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计算:以银行汇款缴纳的,按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方式补足;以保函形式缴纳的,按中标价的10%缴纳,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出具,也可由有资质的国有平台公司(江苏富华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分两次退还:工程量完成50%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开具中标通知书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办另行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一并汇至招标办指定帐户)。

2、工程付款:①合同签订后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报图审结束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②主要设备到场后,经过开箱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③在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④工程竣工验收并调试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⑤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结束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7%,扣除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贰年(起算时间: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起算),⑥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以上付款合同价扣除招标人预留金)。

3、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起算时间: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起算)。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 地址:建军东路84号501室

邮编:224631 邮编:224002

联系人:吴大伟 联系人:韦工

电话:0515—******** 电话:134*****1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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