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连湖农场2017年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自治区]连湖农场2017年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连湖农场2017年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湖农场2017年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宁国土资发【2017】29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连湖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铜峡市连湖农场;

2.2项目规模:

一标段:混凝土预制0.47万m3。

二标段:农场西支渠上段和中下段及一一支沟上段:渠道砌护6.48km,沟道治理1.25km,配套建筑物25座等。

三标段:农二队一斗沟以南至一一支沟:渠道砌护12.05km,沟道清淤37.55km,配套建筑物96座,田间道路7.77km,植物0.09万株等。

四标段:一一支沟以南:渠道砌护12.16km,沟道清淤27.79Km,配套建筑物114座,田间道路4.98km,植树0.014万株等。

五标段:一一支沟农场农五队:沟灌泵站等。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五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注册证书(外地企业提供一级建造师),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取得水利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相关资料。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详细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相关费用请自理。

4.2投标人成功报名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截止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份,图纸请到代理公司购买并领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根据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发布的《宁夏农垦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宁垦集团发【2016】11)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农垦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中所涉及到的企业及2017年度已中标两个农垦建设项目的投标人,开标现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连湖农场

地址:宁夏青铜峡市连湖农场

联系人:郭跃锋电话:138*****570

招标代理: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街万达中心C座2433室

联系人:李超电话:****-*******152*****447

2018年2月 6日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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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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