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核桃庄乡大库土村、排子山村易地搬迁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二次)
民和县核桃庄乡大库土村、排子山村易地搬迁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二次)
民和县核桃庄乡大库土村、排子山村易地搬迁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DQH17-023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核桃庄乡大库土村、排子山村易地搬迁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2017)338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环境保护局,现委托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 州(市)民和 县(或区)境内
(2)招标内容:铺设室外污水管网DN300共1810米,管网DN200共1420米,室外检漏沟1427米,室外污水钢筋混凝土检查井98座,室外污水钢筋混凝土跌水井12座,室外塑料成品检查井115座,50立方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座(内含化粪池)。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民和县核桃庄乡大库土村、排子山村易地搬迁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发包内容:铺设室外污水管网DN300共1810米,管网DN200共1420米,室外检漏沟1427米,室外污水钢筋混凝土检查井98座,室外污水钢筋混凝土跌水井12座,室外塑料成品检查井115座,50立方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座(内含化粪池)。
计划工期:3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为:(1)持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5)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6)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7)安全生产许可证;(8)资质证书及省外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9)近两年(15、16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10)报名资料均复印并加盖公章,并以A4纸胶装成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8:0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世通名城13号楼2单元24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原件押金0元,图纸复印件押金0元,如需更详细的图纸请到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27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县环境保护局 | 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海东市民和县 |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世通名城13号楼2单元242室 |
联 系 人:杨工 | 联 系 人:巨工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18年02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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