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交通运输局怀集县塔山大道(即国道358)、怀城大道南、天湖西路延长线、文昌路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怀集县交通运输局怀集县塔山大道(即国道358)、怀城大道南、天湖西路延长线、文昌路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怀集县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怀集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2月06日08:47 |
开标时间 | 2018年03月06日09:3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怀集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怀集县交通运输局 的委托,对其 怀集县塔山大道(即国道358)、怀城大道南、天湖西路延长线、文昌路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怀集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怀集县交通运输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224-201801-H7006-0001
四、PPP项目名称:怀集县塔山大道(即国道358)、怀城大道南、天湖西路延长线、文昌路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不高于21.1亿元,运营期内政府需支付的项目总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6.61亿元(不含使用者付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国道13.416公里,市政主干道4.52公里,地下综合管廊2.88公里(含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中心一处),需征用土地2086.66亩,共包括四个子项目。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1塔山大道(即国道358线)。路线起点位于现有省道349线白屋庄附近(桩号为K45+050),路线沿规划的龙湾路,拟新建绥江大桥跨越绥江,再沿规划的塔山大道、塔山西路、站前路,经贵广铁路怀集站止于现有的省道349线下浪口处附近(桩号为K58+465.588),全长约13.416km,按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其中,从起点白屋庄至文昌桥段长度为4.812km,规划路基宽度27米,采用双向六车道;从文昌桥至终点下浪口段长度约8.604km,规划路基宽度60米,采用双向八车道。本项目包含桥梁七座,涵洞40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
1.2怀城大道南。起点位于规划国道358交叉口,终点位于现状工业大道交叉口,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绥江北岸红线宽度36米,绥江南岸红线宽度60米,标准路段按照双向四车道。全长约为1.140公里,本项目包含一座跨绥江桥梁,桥梁总长约为4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
1.3天湖西路延长线(接文昌路)。本次实施范围为在建的天湖西路往东延伸,终点止于文昌路,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标准路段按照双向六车道,路基宽50米,道路总长约为0.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
1.4文昌路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文昌桥至天湖西路段。本次实施范围包括市政道路、地下综合管廊和管廊监控中心。其中市政道路起点为文昌桥,终点止于天湖西路,路线长约2.88公里,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路基宽60米,设计车速60 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八车道;地下综合管廊长度2884米,管廊采用三舱断面,包括综合舱、电力舱和燃气舱,入廊管线包括220kv高压电缆、110kv高压电缆、10kv中压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给水、中水、燃气等;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中心,占地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位于金龙三路与文昌路交汇处。文昌路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文昌桥至天湖西路段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廊监控中心、综合管廊土建及附属工程(不含入廊管线安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
本次实施的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0987.07万元(不含铺底流动资金),其中塔山大道(即国道358线)估算总投资121153.9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7904.84万元,怀城大道南估算总投资13084.04万元,其中建安费8484.48万元,天湖西路延长线(接文昌路),估算总投资5048.60万元,其中建安费3225.39万元,文昌路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文昌桥至天湖西路段,估算总投资71697.46万元,其中建安费51603.42万元。各项目建设总投资如下表:
表1项目总投资估算明细表(单位:万元)
费用 | 塔山大道 | 怀城大道南 | 天湖西路延长线(接文昌路) | 文昌路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文昌桥至天湖西路段 | 合计 |
工程费 | 57904.84 | 8484.48 | 3225.39 | 51603.42 | 121218.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47633.03 | 3616.17 | 1355.67 | 13577.18 | 66182.05 |
预备费 | 10079.21 | 484.03 | 274.86 | 3780.47 | 14618.57 |
建设期利息 | 5517.29 | 499.36 | 192.68 | 2736.39 | 8945.72 |
投资合计 | 121153.97 | 13084.04 | 5048.6 | 71697.46 | 210987.07 |
2.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模式实施,由怀集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当地国有企业(怀集县恒达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和中标的社会资本合资在怀集县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职责,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合作期为自项目合同生效日起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3.项目实施机构
怀集县人民政府授权怀集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由其依法开展PPP项目有关工作,进行社会资本方采购、合同签约和监管付费等权利义务。
4.项目投融资结构
4.1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中,社会资本方占股90%,政府出资方怀集县恒达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占股10%。
4.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投资总额的20%,其中,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2%,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18%。资本金以外的项目建设投资主要由项目公司利用项目合同向金融机构借款或直接融资取得。
4.3融资主体
本项目的融资主体为项目公司,应确保项目融资及时到位。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包括市政道路、公路及综合管廊等两大类基础设施,回报模式可分为两大类,综合管廊属于使用者付费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通过承担本项目中的管廊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职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通过向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及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以获得合理投资运营回报。道路及公路工程属于不具有使用者付费的项目,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或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或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第1项要求。
2.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申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要求,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项目负责人要求。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2016年期末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产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需联合体牵头方满足要求。
4.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或复印件,原件备查。证书已具有二维码查询的,可不提供原件):
(1)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应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至少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至少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海洋工程勘察除外))甲级资质。
(4)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申请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处于有效状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要求。
5. 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开始日止,承接过以PPP模式(包括但不限于BOT、BOO、BOOT等模式)投资建设的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协议)文本扫描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需联合体牵头方满足要求。
6.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交安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拟派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类或桥梁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个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工作(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主持的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提供近六个月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控股、管理的不同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或分别加入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申请人组织机构概况表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成员名称网页截图。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8.满足《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第三条规定的单位,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9.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分工中单纯担任财务投资人角色的,不可以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也不得以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方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1.合格投标申请人的确认方式
合格制。
2.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资格预审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具体细则详见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资格预审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名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经办人如是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第2点要求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5)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第4点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第9点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上述第(2、4、5、6)项资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第(1)、第(3)项资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格式见本资格预审文件)。
注:①本项目只限现场报名,由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报名资料一式贰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经核查与原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资质证书已具有二维码查询的,可不提供原件;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 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担保(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RMB38000,000.00元(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整)。
缴纳形式:银行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或银行汇款。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02月 07日9时30分 至 2018年 03月 06日0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303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02 月 07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12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人:怀集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城解放北路交通大楼 |
联系人:刘晨广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6400 |
(四)财政部门:怀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怀集县上郭中路68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 |
附件:采购文件151*****76737.doc" ignore="1">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02月06日
招标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