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肥料招标公告
2017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肥料招标公告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吨) |
1 | 45%掺混肥 | 氮磷钾比14:16:15 | 吨 | 58 | 3400 |
2 | 有机肥 | 有机质不小于60% | 吨 | 29 | 1200 |
注明:掺混肥与有机肥均需提供1kg包装肥料样品供验收参照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③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并属于江西省土肥站规定配方肥定点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赣土肥字【2017】1号)。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fzbtb.gov.cn/)、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肆仟元在开标截止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以下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用途信息“永丰推广中心肥料”
1、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北京时间10:00前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林业大楼三楼),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时现场展示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在内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不得密封装入标书内,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投标)。
采购单位:永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9*****695
招标代理: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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