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MW生物质木煤发电循环水系统机械通风冷却塔第四次 招标招标公告

1×30MW生物质木煤发电循环水系统机械通风冷却塔第四次 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30MW生物质木煤发电项目循环水系统机械通风冷却塔采购第四次公开招标(项目编号:DHCDZB[2018]001)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6)19号文件核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兴隆县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交货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项目全混结构逆流机械通风冷却塔相应业绩合同三份以上,同类业绩是必须具有3000m3/h以上大型单塔(全混结构)制作业绩,同时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整塔性能测试报告(≥3000m3/h单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招标文件的发售

(1)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需携带如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公司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本公司聘用合同;④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项目全混结构逆流机械通风冷却塔相应业绩合同三份

审核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隆城国际小区联系人及电话:王工,186*****160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携带原件及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或未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审核的投标人视为审核未通过,其报名无效。

(2)文件售价:纸质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携带U盘)。

(3)购买时间:自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10日,每天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4)购买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隆城国际小区),联系电话: 186*****160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答疑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期十六(16)天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发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将澄清问题回复以传真形式至潜在投标人。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9时00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6.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陆仟元整(小写:2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90 天

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注:银行保函原件开标现场需递交。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经济补偿。

1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闫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经理 186*****160

电子邮箱:hbdhzbgs@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却塔 通风 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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