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子村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店子村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曹务镇店子村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已由以静农改办【20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一事一议筹资和一事一议投劳折资,项目业主为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静宁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曹务镇店子村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建设规模:修建文化长廊4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所4500平方米,栽植各类绿化、景观树木1000株。

3.项目概算:101.4万元(财政奖补资金76万元、一事一议筹资2万, 一事一议投劳折资23.4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方案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6日,计划峻工日期2018年5月4日,总工期 50天。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8日,每天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西城区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以上资料均在有效期内,以及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列表说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装订成册。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 2月10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西城区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 7日15 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6200 1690 4010 5150 791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静宁支行

开户行地址:城关镇西环路3号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汇款人户名必须与报名时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项目编号:JNJY2018GC-010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在报名时准确填写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民委员会

地 址:静宁县曹务镇店子村

联系人:岳继勇

电 话:187*****656

代理机构: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静宁分公司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新盛花园

邮 编:743400

联系人:杜苗苗

电话:139*****193

监管部门:静宁县文体广电局

地 址: 静宁县文化城

联 系 人:李新喜

电 话:****-*******

标签: 活动 财政 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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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静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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