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字营镇闫庄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安字营镇闫庄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镇平县安字营镇闫庄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镇资建【2018】GK-019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安字营镇闫庄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镇发改综合【2017】17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镇平县安字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镇平县安字营镇闫庄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镇平县安字营镇闫庄小学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432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提交资料合格的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款项名称,招标文件1000元/份(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售后不退。 缴纳费用后的投标企业应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并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回执单复印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根据投标企业所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放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支行 4.4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 招标人:镇平县安字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平县安字营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4*****8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 地址:镇平县健康路南段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5*****740 镇平县安字营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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