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陈家镇陈家学校消防改造项目
盘山县陈家镇陈家学校消防改造项目
1、项目名称:盘山县陈家镇陈家学校消防改造项目
2、招标单位:盘山县陈家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盘山县陈家镇四家子村陈家学校院内
4、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补助及自筹
5、计划工期:2018年3月20日开工至2018年5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61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6、招标范围:消防泵房设备及施工一项;消防水箱间设备及施工一项;消火栓、按钮、电缆施工一项;食堂防火玻璃、吊顶、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一项;消防水池施工300立方米;泵房地上建筑87平方米,从变压器至泵房电力线缆300米;消防外网1200米;外墙保温A1级8000平方米等相关设施。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29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年新标准)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单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至止时间: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2日(双休日除外),8:30时-11:00时, 13:00时-15:30时。
2、报名地址: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备案(备案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一册),备案后携带材料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投标单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 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准备两份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2日(双休日除外),8:30时-11:00时,13:00时-15:30时,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5.8万元)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交纳,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需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盘山县公安局西侧红楼)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山县人民政府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陈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盘山县陈家镇
联系人:王玉珠
电 话:175*****757
交易中心: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盘山县政府综合楼724室
联系人:杨芮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丰裕大厦9楼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 话:132*****468
2018年2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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