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永安大街南伸)监理招标公告
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永安大街南伸)监理招标公告
泊头市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永安大街南伸)项目监理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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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泊头市行政审批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泊审批招标核字2018-1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泊头市 | ||||||||||||||||||||||||||||
招标内容: | |||||||||||||||||||||||||||||
泊头市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永安大街南伸)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永安大街南伸)项目已由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以 泊审批招标核字2018-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城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城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道路全长约1220米,宽50米,北起解放西路,南至规划路,两侧绿化带各20米。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如总监有在建工程的,需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承揽两个工程的证明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2-07至2018-02-12,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2-28 09:00 ,地点为 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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