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尾工工程-门卫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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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尾工工程-门卫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发布时间:2018-02-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尾工工程-门卫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鄞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鄞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质检总局、区财政和鄞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规 模:新建门卫1、门卫2(含建筑、安装)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515327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门卫1、门卫2建筑及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其它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

3.3.2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投标人、法定代表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9时30 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适合电子投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8年2月6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jy.nbyz.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鄞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樟、范丁辉

电话:****-********138*****1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卫 用房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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