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窝镇社会福利中心公办民营改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石窝镇社会福利中心公办民营改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石窝镇社会福利中心公办民营改革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2月06日16: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2月06日09:00至2018年02月12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西区鲜活市场东门往南100米绿化公司院内801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3月06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西区鲜活市场东门往南100米绿化公司院内800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石窝村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T46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石窝镇社会福利中心公办民营改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石窝镇社会福利中心公办民营改革项目
项目编号:LYSD18-01DSW1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石窝村东
联系方式:郑女士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T46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该项目位于大石窝镇中部,房易路北侧辛庄村,距房山25公里。系我镇公办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内设办公室、会议室、财务室、接待室等办公场所。并建有全程无障碍通道及无障碍设施,配套食堂、棋牌室、娱乐厅等文化娱乐和服务设施及医务室。房间内配有空调、电视机、衣柜、座椅,随时供应热水。该院是集养老、托老、护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机构,主要接收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北京市政府 《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京政办发〔2015〕8 号)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京民福发〔2015〕268号)文件精神,大石窝镇人民政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先进的运营方案,引进有实力的社会力量承担大石窝镇社会福利中心的经营管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和以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对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09:00至2018年02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西区鲜活市场东门往南100米绿化公司院内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西区鲜活市场东门往南100米绿化公司院内80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
4、 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查询时间须在发布本项目公告后至报名结束前)
如果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或五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标签: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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