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公路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
土建主体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293号文批准建设。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主体工程的施工、缺陷修复及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是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主干道的一部分,项目起点位于江西省南九高速公路七里湖路段(起点桩号K8+000),经江西省九江市现有九江阎家渡码头上游约1公里处跨越长江,终点接于湖北省黄小高速公路K25+735.44处(终点桩号K33+145.25),路线全长25.145公里。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由江西省和湖北省联合建设,其中跨长江大桥和南引道共计约16.8公里由江西省负责投资建设,北引道约8.3公里由湖北省负责投资建设。本项目按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每小时100公里。
3、招标范围
⑴施工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为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11.26公里南引道和5.58公里跨长江大桥土建主体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⑵施工监理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为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11.26公里南引道和5.58公里跨长江大桥土建主体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服务。本项目除房建工程、机电工程外的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内容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1个总监办,2个驻地办。具体承担本项目桥梁工程、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环保、水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具体标段的施工工作内容和施工监理工作内容见下表1和表2:
表1
总监办驻地办施工标段号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
ZJR1(第一驻地办)A1K8+000~K12+720九江七里湖枢纽(含分离立交315m/3座,中小桥144.51m/3座)+九江七里湖特大桥(1205.06m)+244m路基
A2K12+720~K15+700498.561m路基+九江瓜子岭昌九城际铁路跨线桥(618.06m)+727m路基+九江苏家垅京九铁路跨线桥(1080.99m)+55m路基
A3K15+700~K19+264九江西互通(含赛湖特大桥2433.63m,九瑞跨线桥481.4m,分离立交406m/2座,赛湖渠大桥105.06m/座)
P1K8+000~K24+844 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及全线桥面铺装(不含钢桥面铺装)
R2(第二驻地办)B1K19+264~K20+563[5*30+4*30+2*(4*50)]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818m斜拉桥南半跨的桩基、承台、索塔和上构施工(包括钢箱梁、钢锚箱、斜拉索、支座等安装)
B2K20+563~K22+639818m斜拉桥北半跨的桩基、承台、索塔和上构施工(包括钢箱梁、钢锚箱、斜拉索、支座等安装)+(4*4*50+2*5*50)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B3K22+639~K24+844(60.5+100+60.5 )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7*30+9*(6*30)]先简后连续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30+40+30)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注:项目总工期为42个月,其中A1、A2、A3、B3标段工期为30个月,B1、B2标段工期为36个月,P1标段工期为4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7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表2
监理标段监理机构监理工作内容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ZJ总监办组建总监办总体负责本项目土建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不含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工作,总监办下设测量中心和中心试验室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1) 近10年内成功完成过至少1座主跨400 m及以上斜拉桥或主跨250 m及以上独塔斜拉桥的施工监理任务;
(2) 近5年内曾成功地完成过至少1座主跨100m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桥梁的施工监理任务;
(3) 近5年内曾成功地完成过至少2个标段里程在2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任务(本条适用于ZJ标段)。
R2第二驻地办负责组建第二驻地办,并承担相应标段内的施工监理工作(桥梁、钢桥面铺装、环保、水保等工程及施工安全监理的全部监理工作)
R1第一驻地办负责组建第一驻地办,并承担以下施工监理工作(相应标段内的道路和桥梁、全线路面及桥面铺装、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全线绿化景观、环保、水保等工程及施工安全监理的全部监理工作)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1) 近5年内曾成功地完成过至少2个标段里程在2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任务;
(2) 近5年内曾成功地完成过至少2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施工监理任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招标
⑴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要求详见下表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表3
序号类别标段资质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财务能力
1IB1、B2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10年内曾成功完成过1座主跨400 m及以上双塔斜拉桥或250 m及以上独塔斜拉桥的施工任务。1. 申请人的注册资本金:
I类不应小于2亿元人民币;
Ⅱ、III、IV类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2. 申请人的净资产:
I类不应小于2亿元人民币;
Ⅱ、III、IV类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3. 申请人用于本项目的银行信贷证明:
I类不应小于4000万元人民币;
Ⅱ、III、IV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 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
I类不应小于10亿元人民币;
Ⅱ、III、IV类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
5. 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2IIA1、A3、B3(1)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路基的施工任务;
(2)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一座单跨不小于100m的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施工任务。
3ⅢA2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1)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路基的施工任务;
(2)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一座上跨铁路桥梁的施工任务;
(3)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一座单跨不小于100米的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施工任务。
4IVP1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1)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里程2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路面的施工任务;
(2)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一座25000平方米或2500立方米特大桥梁的桥面铺装施工任务。
⑵各申请人均可就以上4个类别中的多个类别分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可通过1个类别的资格预审,且最多可被授予1个标段;
⑶当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对同一类别提出资格预审时,只保留综合得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该类别的资格预审;
(二)施工监理招标
⑴凡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相应监理资质(具体要求见表2)并同时具备国家或省(市、自治区)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⑵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3 个标段分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可通过 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且最多可被授予1个标段;
⑶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
(三)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近几年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记录,将作为本项目企业信誉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5、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审查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⑴请申请人于 2009年3月30日至 2009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大厅 (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建设大厦)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任职文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仅包括本企业的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施工),及一套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盖申请人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现场将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人员进行数码摄像存底备查。
⑵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施工类别或监理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施工类别或监理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参考资料同一申请人可只买一份,并对每个施工类别或监理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4月20日12:00 时,申请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2: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号资审室(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建设大厦)。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508号方兴大厦6楼
邮 编:330025
联系人:费伦林、薛志辉、蒋王清
电 话:****-*******
传 真:****-*******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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