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营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林营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林营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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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核准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 ||||||||||||||||||||||||||||||||||||||||
所属地区: |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 ||||||||||||||||||||||||||||||||||||||||
招标内容: | |||||||||||||||||||||||||||||||||||||||||
丰宁满族自治县林营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林营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核准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及河北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全部 ,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建设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丰宁满族自治县林营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河北省丰宁县经济开发区林营村和满堂村和大阁镇的韩家窝铺3个行政村,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km2。本项目重点开展林营小流域的水土流失防治、污水、垃圾治理及环境改善,能够保护首都水源、建设生态屏障,促进区域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封禁治理5354.42公顷、设置封禁碑3块、补植油松18.44万株,新建梯田316.82公顷,营造水保林68.20公顷,生产道路11600m,铅丝石笼谷坊58道,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8890m,旱厕改造942处、公共厕所25座、垃圾箱8个,购置垃圾桶118个、垃圾车14辆、吸粪车2辆,沟道清理2500m3,建设生态护岸1200m、生态护脚700m。 2.2招标范围: 主要招标范围: 丰宁满族自治县林营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内容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监测内容: (1)水环境监测:包括小流域污水排放量、地表水(河沟道)水质(包括NH3、CODMn、BOD5、TP等指标); (2)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的扰动面积变化;扰动地表面积;工程挖方、填方数量、面积和各施工阶段产生的弃渣量; (3)治理效益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水土保持基础效益(保水、保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综合减污效益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土保持监测乙级(或1星)及以上资质; 资质, 无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须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的资金保证(须提供2015年 1月~2016年12月两年的财务证明);(4)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2-07至2018-02-12,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该项目招标公告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网上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 /)首页,按“市场主体登录”进行网上注册,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该项目招标公告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3-14 10:30 ,地点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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