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乐安幼儿园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建设,定于 2018年 1 月 4 日 9时 0 分,在县发改局会议室,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摇号发包,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参与本项目的摇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绥宁县乐安幼儿园工程 |
建设地点 | 绥宁县乐安学校 |
建设内容 | 幼儿园教学楼 |
资金来源 | 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 |
工期 | 5个月 |
发包人 | 绥宁县乐安学校 |
工程发包价 | 112.1055万 |
摇号保证金 | 5万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县内企业(包括在绥宁注册的建筑施工有限公司和外地公司在我县设立分公司的公司)的施工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时间段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
(3)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委托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其它在建项目,中选后至完工前实行押证管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三、缴纳摇号保证金的申请人必须在转账单上注明“乐安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摇号保证金 ”, 摇号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申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发包人单位的账户(不接受分公司账户转账);四、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司红章的复印件。五、施工企业中选一个项目后,不再参加后面项目的抽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承包。
三、报名及缴纳摇号保证金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摇号发包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发包人单位报名(报名人未到现场参加摇号的视为弃权),并递交施工承包申请书,签定承诺书。同时领取项目简介、项目施工图、合同书范本等相关资料,缴纳资料费200元。再持报名的相关资料到项目主管部门(绥宁县教育科技局)备案登记。
(2)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①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⑥缴纳摇号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报名时间为:从 2017 年 12 月 29 日网上发出发包公告之时起至 2018 年 1 月3日 17 时 0 分 截止。 (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点30至11点30分下午为15点30至17点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5万元摇号保证金,摇号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申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发包人单位的账户。
(5)发包单位及保证金缴纳开户行与账号
户名: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乐安学校伙食费专户
开户行: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支行
账号:
****************8012
(6)本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按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财评中心对该项目评审金额进行总价发包。
(7)发包公告网站为(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网
http://www.hnsn.gov.cn/fgj/(8)摇号发包按绥政发{2017}7号文件实施。
(9)报名前必须到行业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到业主单位报名。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绥宁县乐安学校
联 系 人:舒先生
139*****535 (学校) 刘先生
135*****681(教科局)
监督电话:
******* (县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