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180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金州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育秧大棚、水田退水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4]111、[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辽县妇字号有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东辽县金州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育秧大棚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东辽县金州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水田退水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东辽县金州乡;
2.3计划工期: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
3.3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可以兼投兼中,但各标段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在开标前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含安全考核证)、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妇字号有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吴迪
电 话:
186*****376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系人:赵盼
电话:
****-******** 2018年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